居住证不能当身份证使用,也不能办理信用贷款。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申请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的主要功能:  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  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居民身份证,一般指证明居民拥有居住国身份的凭证、证件。在中国指由公安机关颁发给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身份证件。  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  (一)选民登记;  (二)户口登记;  (三)兵役登记;  (四)婚姻登记;  (五)入学,就业;  (六)办理公证事务;  (七)前往边境管理区;  (八)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九)参与诉讼活动;  (十)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十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十二)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十三)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十四)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十五)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十六)提取汇款,邮件;  (十七)寄卖物品;  (十八)办理其他事务;  (十九)身份证可用来参加各种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