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按照中心《关于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暂停受理西安市(含西咸新区)以外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借款人不在我中心缴存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属于异地贷款,借款人在我中心缴存,配偶不在我中心缴存的,可正常受理公积金贷款,只要配偶符合贷款政策就可以作为参贷人,可合并计算。

可以的,可以跨省使用。只是贷款额度会有区别对待。

不能用,省内自己可以用,外省各自有制度体系,不可以乱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