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续贷,需要的材料及手续如下:

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证明等 )的原件和复印件;

营业执照正本与复印件;

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的证明(包括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

能够证明贷款合理用途的资料,如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纳税凭证、采购单;

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或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计报告或与银行签订的抵押物估价协议,抵押物保险单;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同原贷相比,续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续贷对象为老客户;二是贷款信息基本一致,即贷款客户的基本情况及信誉、项目的基本情况、贷款的用途、担保等情况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化;三是贷款风险相对较小。

续贷,是银行金融业领域的说法,指的是原先有银行贷款,现在凭借信誉和相应的担保继续贷另一笔款项。流动资金续贷就是对客户继续流动资金贷款的行为。

拓展资料:

流动资金贷款是银行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或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平均占用的流动资金需求的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