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中称,棚户区改造将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

其中提到国开行及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比照公共租赁住房融资的有关规定给予信贷支持。

此外,棚户区改造还将引进社会资金。

通知称,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和运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研究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棚户区改造融资体系。

无论如何,棚户区改造的资金贷款跟房地产商的地产开发贷款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