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

在郑州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在郑州连续足额缴纳(不能中断)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同时,购房人在郑州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可贷不超过40万元,以家庭为单位可贷不超过60万元),除贷款金额外其余全是首付,不接受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