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五级分类监管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为保险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提高保险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产质量,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指资产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保险机构投资资产划分为不同级别的过程。

  需要进行风险分类的资产包括保险机构投资的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之外的资产。

  分类标准的核心定义为:

  正常类: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资金能够正常回收,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资产及收益会发生损失。其基本特征为“一切正常”。

  次级类:资产已出现显著减值迹象,即使采取各种可能措施,资产仍可能形成一定损失,但损失较小。其基本特征为“缺陷明显,损失较小”。

  可疑类:资产已显著减值,即使采取措施,也肯定要形成较大损失。其基本特征为“肯定损失,损失较大”。

  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资产仍然全部损失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其基本特征为“基本损失”。

  本指引中各类资产分类应按照核心定义的基本要求,结合资产实际情况,审慎细致分类。

  第四条 资产风险分类应当以资产价值安全程度为核心,以投资成本为基准,合理评估资产风险和实际价值,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以保险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以已经发生的或预计损失程度为主要分类标准。

  (二)真实原则。广泛搜集保险资产的各类信息,采用穿透法,深入分析偿债主体和标的基础资产的风险状况,严格按照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与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反映保险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对保险资产的风险分类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评估,科学合理地划分风险类别。对减值迹象判断困难或计量精确性受到影响的,应运用审慎的专业判断和稳妥的分类方法。

  (四)动态原则。当出现有可能影响保险资产安全的风险因素时,应适时、动态地对相关资产进行重新认定与分类,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五条 通过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保险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全面、真实、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

  (二)发现保险资金使用、管理、监控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

  (三)为判断保险机构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充足提供参考。


第二章 固定收益类资产分类标准


  第六条 本指引中所称“固定收益类资产”是指具有明确存续时间、按照预定的利率和形式偿付利息和本金等特征的资产,以及主要价值依赖于上述资产价值变动的资产,并包括其他金融资产中具有固定收益属性的资产。

  第七条 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形式包括: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持有到期的企业(公司)债券,以及具有固定收益资产特征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

  第八条 固定收益类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定义为:

  正常类:偿债主体和交易相关各方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保险机构投资的本金及收益不能按时足额收回。

  次级类:偿债主体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保险机构投资的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增信措施,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类:偿债主体无法足额偿还保险机构投资的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增信措施,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保险机构投资的本金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九条 对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

  (一)发行主体和偿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二)偿债主体的偿还能力;

  (三)资产的增信措施;

  (四)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

  (五)偿债主体和发行主体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

  (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现金流状况。

  信用状况包括声誉、信用评级、征信记录、偿还记录、偿还意愿等;偿还能力包括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影响偿还的非财务因素等。

  第十条 对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分类时,应将资产及收益的逾期天数作为资产分类的重要指标。

  (一)本金或利息存在逾期情形,且逾期不超过60天(含)的,相应资产划分为次级类;

  (二)本金或利息逾期60天以上至180天(含)的,相应资产划分为可疑类;

  (三)本金或利息逾期180天以上的,相应资产划分为损失类。

  本金和利息的逾期天数由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始计算,合同约定宽限期的,可以以宽限期届满开始计算。

  (一)基础资产为单个项目的,分类标准如下:

  1.正常类: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标的基础资产权属明确、边界清晰、形态完整、要件齐全;(2)标的基础资产具有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或预期收益明确;(3)产品交易结构清晰、简单;(4)偿债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偿还能力充足、风险控制措施齐备,或产品增信措施较强。

  3.次级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标的基础资产质量出现恶化情况,其预期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已无现金流;且偿债主体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保险机构投资的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2)保险机构投资本金或利息的回收存在逾期情形,且逾期不超过60天(含)。

  4.可疑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产品到期后未能得到足额偿付,且损失较大;(2)标的基础资产质量严重恶化,价值严重贬值;且偿债主体无法足额偿还保险机构投资的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3)投资本金或利息逾期60天以上至180天(含)。

  5.损失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标的基础资产已灭失或丧失价值,且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偿债主体仍不能偿还到期本金和收益;(2)投资本金或利息逾期180天以上。

  (二)基础资产为多个项目的,保险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进行资产分类;保险机构不具备相关能力的,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相应资产的价值,并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1.正常类:评估价值不低于投资成本,没有影响投资的不利因素。

  3.次级类:评估价值低于投资成本,投资存在一定风险,预计损失率在30%以内。

  4.可疑类:评估价值低于投资成本,投资存在较大风险,预计损失率在30%(含)-80%之间。

  5.损失类:评估价值低于投资成本,投资肯定损失,预计损失率在80%(含)以上。

  预计损失率=〔(投资成本-评估价值)/投资成本〕×100%

  第十二条 对于以长期投资为目的、持有到期的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等,应根据债券存续期、发行人信用及增信措施等情况,按照风险分析法进行分类。其分类标准如下:

  (一)正常类:债券处于存续期内,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券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一般具有以下特征:债券发行人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充足。

  (三)次级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债券处于存续期内,债券发行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即使执行增信措施,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2.债券投资本金或利息的回收存在逾期情形,且逾期不超过60天(含)。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债券发行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出现较大问题,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四)可疑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债券到期后出现偿付问题,即使执行增信措施,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2.债券虽然处于存续期内,但已经宣布违约;

  3.债券投资本金或利息逾期60天以上至180天(含)。

  (五)损失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债券发行人已经破产或虽未破产但已经关门停业,且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债券发行人仍不能偿还到期本金和收益;

  2.债券发行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债券投资本金或利息逾期180天以上,确认款项无法收回。

  第十三条 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的分类,应主要考虑发行主体及偿债主体的声誉、信用评级、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以及产品交易结构、产品增信措施等因素,同时采用穿透法,考虑标的基础资产的质量和风险状况。具体分类可比照第十一条的标准。


第三章 权益类资产分类标准


  第十四条 本指引中所称“权益类资产”主要包括股权和股权金融产品。

  股权是指保险机构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的非上市企业股权。

  股权金融产品是指保险机构投资的由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类金融产品,包括未上市股权投资基金、基础设施股权投资计划、不动产股权投资计划、权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权益类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及权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

  第十五条 股权投资的风险分类如下:

  (一)对于可以获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公允市场价格的,按投资成本与公允市场价格孰低法进行分类。公允市场价格的确定原则为:如存在活跃市场的,其市价即为公允市场价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股权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股权的公允市场价格应比照相关类似股权的市价确定。类似股权建议选择上市公司,参考标准为:公司所属行业、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方面的指标基本相同。

  1.正常类:公允市场价格不低于投资成本,没有影响股权投资的不利因素。

  3.次级类:公允市场价格低于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存在一定风险,预计损失率在30%以内。

  4.可疑类:公允市场价格低于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存在较大风险,预计损失率在30%(含)-80%之间。

  5.损失类:公允市场价格低于投资成本,股权投资肯定损失,预计损失率在80%(含)以上。

  预计损失率=〔(投资成本-公允市场价格)/投资成本〕×100%

  (二)对于无法获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公允市场价格的,应综合考虑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净资产等因素,以及股权的退出机制安排,整体评价其风险状况和预计损失程度。

  1.正常类: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持股净资产总额不低于投资成本;(2)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按约定正常分红;(3)股权具有明确的、有效的退出机制安排。

  3.次级类:出现下

担保贷款五级分类监管要求

第一条 为树立审慎经营的风险管理理念~真实反映信贷资产质量~规范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金[2001]77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三,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 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担保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 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