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员工。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