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抵押,就是怕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作为一种抵押物,如果不按规定还款,银行就把房子拍卖出去了,这样银行没有任何损失。  办理程序  A.买一手房  借款人到福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承办银行放贷-购房者还款-清户  B.买二手房  申请人与卖房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向中介公司申请 —中介公司收齐资料并配合申请人到银行办手续 —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 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并向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 —评估机构对物业评估的确认 —借款人办理贷款,抵押合同签字和房产保险 —中介公司负责办理房产过户及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银行收押 —承办银行放贷 —购房者还款 —清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时申请表须经所在工作单位证明盖章并提交:  ( 1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  ( 2 )合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及复印件  (3)拟购住房售价30%以上自筹资金的证明(已预付给售房单位的部分提供付款收据原件)  (4)售房单位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等。  (5)职工申请时,须以自有、共有或第三房产进行抵押,或用有价证券质押。  注: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若申请人买的是二手房,还需提供:  ( 1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  ( 2 )提供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评估的《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