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从毕业年的9月1日开始计算,毕业前还清所有贷款是没有利息的,可以不一次性还清,可以还一部分,但是毕业后需要承担利息。详细如下: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