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是可以转贷的,不过需要得到银行的同意,并在其见证下进行转贷。

如银行购房贷款要办理转贷时,贷款人因为购房贷款没还完拿不到房产证,无法独立办理转贷业务。

此时,买房者需要与贷款人一同到银行营业厅,向工作人员提出要办理贷转贷业务,然后在工作人员帮助下把贷款者名下的贷款转到已向交付了首付款的买房者名下,买房者然后与贷款人进行后续交易、过户等。这样就完成了银行贷款转贷操作。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四份(二代身份证议案复印身份证背面);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复印件三份;

申请人婚姻证明(结婚证需复印照片页和内容页;未婚证明的时间须从国家规定结婚年龄算起;

未再婚证明须从离异或丧偶之日算起;证明必须由民政局出具,有效期十天),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原件三份;原借款抵押合同、贷款凭证等相关贷款手续,复印件各三份;

贷款余额清单(须有最近前六个月的还款情况和本月贷款余额),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土地证等证件复印件三份;

签房屋抵押备案登记表(由担保公司提供),原件一份。另外,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并须在办理现场查看原件。

一、申请转贷款条件:

购、建自有产权住房时已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申请转贷款,转贷款用于偿还借款人购、建房贷款:(一)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规定,且还款信用良好,无连续逾期二期或累计逾期三期以上还贷记录;(二)申请人为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人或所购建房产权共有权人;(三)借款人及产权共有权人未办理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贷款偿还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无其他超出还款能力的大额银行贷款或债务,能提供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