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很多开发商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会选择先把在建的工程项目抵押给银行,获得一定的资金进行周转,等房子建成之后,如果有购房者想要买,开发商会将房源拿到银行进行解押,然后才能办理相关的手续。

购房者在遇到这类房源时无需担心,只要开发商五证齐全,并且每一个环节都能顺利办理手续,那么该房源就是合法的。

新房的买卖合同中,出现关于抵押的内容,是因为开发商用已售出的房地产项目进展抵押贷款造成的。

房屋在售出之前,其整体产权属于开发商,当开发商资金紧张的时候,会以项目的土地及已经建成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

但在售出时,应当解除抵押,否则购房者无法办理购房贷款,也不能办理房产证。

现在购买商品房商品房的人,一般不是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而是采取抵押贷款,分期还款的方式买房子的。所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备案证明上印有此房抵押是正常的。意思是告诉购房者,此房用于抵押贷款了,如果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如果是一次付清全部购房款的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备案证明上,是不应该出现印有此房抵押的字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