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 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


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


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

(一)提取首付款。职工首次提取时,产权人及配偶可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高于购房首付款。如果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二)提取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高于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累计提取额不高于贷款本息总额。

1、首先,办理人要到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公积金中心会一次性告知支取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同时会出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2、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可向单位经办人或到公积金窗口领取)。3、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4、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5、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另外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