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国征信业的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宣布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征信机构应当遵循“最少、必要”原则收集信用信息,而不是过度收集。


  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介绍,我国的信用业已进入快速发展的数字征信时代。但是,缺乏明确的征信业务规则导致了不明确的征信边界和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措施不足。为了提高征信业务活动的透明度,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信用信息和信用业务。


  关于征信信息的收集,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征信信息的收集应征得征信主体的同意,并明确告知征信人征信目的、征信来源,信息、信息范围以及不同意信息收集的可能的不利后果等。

  在规范信用信息的使用方面,很明显,信息用户对信用报告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的使用应用于合法和合法目的,不得滥用。此外,还有关于信用信息和跨境流动安全性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