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贫困农户的信用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签订带动贫困户增收合同或协议的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加专业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每带动1户贫困户可申请贷款1万元,扶贫龙头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贫困农户、扶贫农头企业、种养加专业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均按贷款年利率的5%给予贴息。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