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贷款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注意,同一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如果之前没有注册过需要先注册再登录。)

2、资格审查

如果是首次申请贷款,则需要带着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如果是续贷则不需要再次审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3、签订贷款合同

盖完章之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需要携带的资料:

1)、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

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5)、《申请表》原件。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贷款信息录入及审批

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于申请当年10月10前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

县资助中心将贷款申请汇总资料提交至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审批后提交至分行审批。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审批通过后,确定辖区内当年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及金额。

一般到了录入了回执信息后学生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

大专可以申请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即可。

申请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贷款

贷款指债权人(或放贷人)向债务人(或借款人)让渡资金使用权的一种金融行为。

2、概念

贷款顾问指出: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