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公积金贷款上限  1、对在市城区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50万元,对购买普通住房的双职工缴存户,调整至60万元。  2、对在南昌县、新建县、湾里区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40万元,对购买普通住房的双职工缴存户,调整至45万元。  3、对在安义县、进贤县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30万元,对购买普通住房的双职工缴存户,调整至35万元。   二、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下调0.20个百分点,从4.20%调整为4.00%;五年期以上下调0.20个百分点,从4.70%调整为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