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费费标准采纳累进计费率:

1. 房子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 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 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 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 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贷款程序:

1、贷款的申请。借款人向当地银行提出借款申请。除申请农村小额贷款外,申请其他种类的贷款须提供有关资料。

⑴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⑵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借款申请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⑶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⑷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

⑸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⑹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信用等级评估。银行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3、贷款调查。银行对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

4、贷款审批。银行按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审批。

5、签订合同。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贷款发放。银行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