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结清。借款人贷款结清后,持银行开具贷款结清通知单到贷款管理部、分中心出具一式三份《关于解除房屋产权抵押的通知》,一份贷款中心留存,另两份交借款人。


2、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解押手续到贷款中心个贷科或分中心领取《房屋他项权证》以及交易中心出具的《解押通知单》。


3、办理解押。借款人持以上手续前往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房产的解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