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工资收入不稳定

银行对工资收入稳不稳的判断就是借款人在哪个单位工作,一般来说,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国企以及退休职工的工资收入就属于收入稳定型的借款人,民营企业或者个体户则属于收入不稳定型的借款人。

如果是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国企以及退休职工去银行贷款,征信没问题的情况下,银行一般不会要求提供担保人做担保,但是民营企业的职工或者个体户去银行贷款,即便征信再好,银行也会要求提供担保人。

二、借款人负债过高

有时候就算是工资收入稳定的借款人去银行贷款,在负债过高的情况下,银行也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作为担保,这个负债过高是相对借款人的收入而言的,当借款人目前名下的所有负债的还款额加上现在要在银行贷的这笔款的还款额跟借款人的收入差不多一样的时候,会被认定为负债过高。

三、借款人的收入没有达到要求

借款人的收入没有达到要求跟负债过高不一样,当借款人负债过高的时候,没有把基本生活费用考虑进去的话,借款人的收入是足以归还贷款的,而收入没有达到要求是即便没有把基本生活费用考虑进去,借款人的收入也不足以归还贷款。

对于这种情况,银行会要求借款提供一个工资收入稳定的担保人作为担保人,并从担保人的工资卡划扣工资用于归还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在我们当地的信用社可以做,但是其他银行不知道可不可以行得通,所以这是一个特殊的情况,只能是相对而言。

结论

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人的时一般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目的就是增加贷款的安全性,多一层保险,以防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问题,或者是借款人本身的还款能力不足,需要担保人共同承担贷款的还款。

这是一种霸王条款,投资有风险,贷款也有风险,而往往贷款方利用条例把风险降低为零,有抵押,要评估,还要背锅侠!这根本就是不合理的交易,还美名其曰:帮助困难群体。

担保人就是背锅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