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审查工作的要点

2006年,作为银行人员的我在党组的领导下,在金管、计统、农金等监管专业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协助行长较好地完成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履行了自己在分管金融监管综合岗位的职责。总结回顾一年工作现作银行个人工作总结如下:2006年我继续负责综合监管的全面工作。为充分调动该股职员的整体工作积极性,实行规范化管理,,年初我就安排对综合监管人员进行重新组合,做到岗位到人,责任分工明确的工作管理体系,经常参加综合监管每周定期召开科务会,安排布置的各岗位工作,及时沟通情况。通过上述举措,2006年综合金融监管工作又有新起色,内控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较好地解决了人员不稳定的问题。另外,我与监管股负责人按《金融监管责任制》和行内制定的《量化细化实施细责》,把每一个被监管专业、每一项监管责任真正分解落实到人。按时完成了监管责任的分解落实工作,从而明确了监管人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做到了:人员落实、制度落实、责责落实、任务落实、检查落实。认真按季进行考核,将每个人员岗位责任与目标化管理结合,充分发挥了金融监管各岗位人员的职能作用。一、银行监管与合作监管1、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定和监管实务技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今年以来,我们监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了业务学习和实际检查技能的培训,积极树立新的监管理念,将各项政策规定和实务操作的要点融入在具体的工作中,从2006年起,我行银行业监管人员的培训重点从行政监管转向对银行业机构的非现场分析和预警上,监管人员必须作到对政策规定熟、实际现场检查技能高、非现场分析到位,围绕上述三个方面,我行监管人员在参加中心支行培训的同时,督促监管人员自学有关监管业务知识,在一定的时期内迅速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认真贯彻和落实银行业监管现场会精神,加快监管电子化的步伐按照2006年10月银行业现场会的要求,认真组织了监管人员对银行业监管文档、非现场监测数据系统、金融行政监管子系统等应用程序进行了逐项落实,切实保证了监管实务操作与计算机应用的全面落实。我行监管部门从2006年起严格按照电子化监管的要求,认真贯彻监管电子化和文本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监管实务操作在计算机中的应用,保证了中心支行与我行之间的监管信息与实务操作的沟通,通过监管电子化的建设,切实提高了监管的各项基础工作水平。3、继续严格加强对银行业行政监管、确保监管的合规性(1)、2006年,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了任职前考试、谈话制度,分别对3名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任职前的考试、谈话,同时完成了对2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二是在2006年9月组织完成了辖内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的考试及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试及考核结果装入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档案存档。(2)加强对机构准入和退出的监管,在积极支持银行机构改革的同时全年完成了银行机构退出4家、迁址1家、降格2家。各家商业银行的机构撤并要在积极支持机构改革和调整的同时,按照机构撤并规定的要求作好审批工作,保证了银行业机构撤并所申报的资料完整、审批材料的合规,在一季度对2006年机构和人员上报的材料进行一次复审,凡不符合规定或要素不全的一律在一季度末之前进行了纠正,复审结果于2006年2月20日前上报到银行科。真做好金融机构年检工作。按照呼盟中心支行的要求,我们早在2006年4月就开展了对银行业机构的年检工作,依照上年年检各项要求履行了手续,年检中没有走过场,现场检查面达100%。年检报告于6月20日前上报了银行科。4、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切实履行了监管职责。2月底前,按照人行呼伦贝尔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呼伦贝尔市中心支行合作金融监管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和办法,完成了支行与农村信用社联社签定监管责任状、支行主管行长与监管股长签定监管责任状和监管股长与监管员签定监管责任状,制定了监管a、b制,明确了监管职责、责任和目标,使各项监管责任制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在对贷款的用途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哪些方面?

主要对客户身份方面的信息进行调查,具体包括客户年龄、教育水平、婚姻状况、性格状况、是否为本地人、他人对客户的评价、有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犯罪记录等等方面。具体包括:①客户年龄状况通常情况下,客户的年龄与客户的社会经验、工作经验是成正比的,而客户的经验丰富对客户的经营能力产生帮助,从事体力劳动的要注意身体状况。通常客户的年龄与客户的精力、健康程度成反比的。②客户的教育水平理论上,客户的教育水平高,对自己的社会定位较高,更为重视自己的信誉,也理解在整个社会征信体制中个人信誉的重要性,因此客户的还款意愿要好一些。③客户的婚姻状况通常已婚客户出于对家庭的责任感、家庭声誉及对子女的影响,会更为用心地经营自己的事业,还款意愿也更为主动一些。对于已婚的客户通过观察其对家人的态度可以看出其是否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未婚或离异客户,更要深入调查未婚或离异的原因,生活和经济是否独立等方面,一般未婚或离异客户要慎重进入。④客户的性格特征客户与信贷员的关系应该是一种“朋友式的合作关系”,脾气暴躁或态度傲慢、生硬的客户这一关系的建立很困难,并且其个性因素还会对信贷员的调查、分析及贷后维护过程产生障碍作用,甚至会对贷款发生违约时信贷员处理增加很大的难度。建议对性格不好的客户慎重进件。⑤客户是否有不良嗜好、不良和犯罪记录要注意观察、了解客户是否有如酗酒、赌博等一些不良嗜好,其行为是否严重损害到客户健康状况,是否已经对客户的家庭及生意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对客户将来还款能力是否产生一定的风险;查询客户的信用记录是调查客户信用情况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有不良信用社记录的客户要了解其违约的真实原因,除非有特别特殊的原因,否则要将其视为客户还款意思较差的一个重要证据;对于炒股的客户,要注意该客户的投机行为是否已成为客户经营的“主要目的”,是否已经影响到客户经营,客户是不是可能将贷款挪用。⑥其他人对客户的评价其他人主包括客户的亲属、同行、雇员、合作伙伴或周围邻居,在调查其他人对客户的评价时要注意为客户保密和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在要求客户提供担保人时,通过客户寻找担保人的难易程度可以间接了解到他人对客户的看法:客户对待他人的态度以及自信程度,也能反映客户是否具有好的信誉。⑦客户是否还有其他收入或支出了解客户在当地的社会关系,必要的家庭费用及近期可能的支出,因为这些信息可以作为客户的收入用于何处的证据,也可以作为评价客户抗风险能力的一个参考。二、客户经营信息方面主要考查客户的经营经验,当前及未来经营状况,如何获取经营记录及借款用途等内容。①客户的经营经验客户的经验主要来自于他经营、生产过程中的经验积累。此外,家庭影响、打工经历、专业文化背景也是客户经营经验的主要来源,信贷员也要注意考虑客户的经历与现在经营业务的密切程度。②生意经营的原由了解客户为什么经营当前的生意?未来的经营计划是什么?其实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谈话切入点,通常客户对这些信息的描述可以判断客户是否是实际经营者,可以了解到他的经营历史,了解他对于现在经营业务的经验和动机。客户要经营当前的生意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技术优势、家庭的影响或家族企业、社会关系优势、商机发现、其他的因素。如果客户主动选择的话,要注意分析客户是否是出于一种投机性的心理,他对现在从事的行业是否有足够的了解,准备程度及计划性如何。③客户经营记录的获取微贷技术强调,信息收集的主要来源是与客户交谈,但如果客户有经营记录相关信息的话,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用来检验信息的渠道,客户账本、原始凭证、单据、报表等都属于客户的经营记录,如果客户的经营记录较多,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客户对自己生意的规划性较强,也会使信贷员的分析过程较为轻松。④贷款用途

公司借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个人向企业借款的个人所得税事项,主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 158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等文件规定处理。主要内容:1.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正确理解借款年度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税法和本条例所说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财税〔2003〕 158号文件规定“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不归还借款”,指在发生借款的年度尚未归还借款。如个人投资者于2016年12月向企业借款,在2016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的,即属于“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不归还借款”的情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规定,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该条款中的“期限超过一年”与财税〔2003〕 158号文件规定的“纳税年度终了”概念有所不同,应按照财税〔2003〕 15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二、用于生产经营的理解个人借款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之一是“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税务机关判断个人借款是否用于生产经营在征管中有不小的难度,有些迫于无奈,只能根据年底是否归还借款进行判定。某稽查案例显示,某企业被税务机关稽查后,为年底借钱不还的股东出具用于生产经营的各种证明,但最终也未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企业盈亏对视同分配的影响个人股东长期借款不还,是否应根据企业盈亏情况来判定其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如企业亏损,即使股东的借款行为达到了规定的应纳税条件,是否不应视同分配计算个人所得税,或者以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限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实务中,企业常以借款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如股东要求回报,但出于税款的考虑,代之以借款的形式。另外,企业假亏实盈,无法分配,用借款形式分配给股东同时规避个人所得税义务等。因此,在判断个人股东借款个人所得税义务时,不应考虑企业盈亏情况。企业贷款要注意哪些问题?1、贷款费用存猫腻在申请办理企业贷款时,很多银行并不会将贷款费用完全出示给企业,这样在无形之中甚至就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并且,除了这些以各种名目被收取的费用外,企业为了保持和银行的良好关系,通常还需通过更加隐蔽的方式支付另一笔人情费。部分银行信贷人员会帮助企业进行包装,但往往要求或者暗示企业向某些资金中介人缴纳一笔费用,方能促成贷款交易,部分费用甚至将增加3至6点的融资成本。2、搭售其他产品银行为了缓释吸收存款压力,向贷款企业提出各种 回报 要求——有些银行要求申贷企业先帮银行拉来一定量的存款,并替银行向存款方相关人员支付 灰色费用 ;有些银行在帮企业发行债券时,要求企业必须返存一笔资金;有些银行则强制申贷企业购买保险或基金,美其名曰 降低贷款风险 ,实则通过搭售赚取高额代理费。3、放款时间不明确

贷款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

1、主体真实性审查如果是企业类借款人,要审查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人代码证、贷款卡(证)等法律文件;审查上述法律文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办理的年检手续;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要注意审查部分企业“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以及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的情形。如果是个人借款,要审查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申请书上是否是本人的签字或盖章。2、主体合法性审查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清楚;审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核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盖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审查有关合同和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合伙组织是否有各合伙人签字盖章等。3、主体资信程度审查审查企业(或个人)、关联企业、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以亲朋名义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无大额或有负债或重大涉讼案件等;审查公司法人代表或个人有无赌博、吸毒、赖账不还等劣迹,有无道德风险等。审查报告中要对以上情况作专门介绍,并在征信系统中查询记录附后佐证。二、利息约定是否合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因此,合同中利息必须明示,且不能违反前述规定,否则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同时,也应在合同中约定逾期还款的利息和迟延履行判决书的利息计算方式。三、担保是否有效1、担保是否有效审查审查保证担保贷款时,必须以审慎性原则考察保证人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情况和资信程度以及有无实际代偿能力。此外,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担保无效;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担保无效;国家机关,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授权担保无效;法律、法规规定对外保证合同应当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未批准担保无效。2、公司担保审查首先审查公司提供担保行为是否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审查被担保人与担保人关系,被担保人是否为公司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次审查公司章程对担保额度的限制以及签订担保合同的签订人有无该公司的法定授权。最后是在接受公司提供的担保时,要审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行为是否依照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如不履行审慎注意义务可能要承担担保债权落空的法律后果。3、抵押贷款审查首先,审查抵押物权利证书真实性。其次,审查抵押物详细清单。包括:产权人、抵押物名称、用途、建造年份、房产证号、土地证号、购置价、账面价、评估价、抵押价等。 最后,审查抵押物的价值依据。现实中,特别要关注政府有关部门对土地经济环境、土地市场发育状况、土地的未来用途及有关规划、计划等方面的政策,实时了解土地价值状况,避免因土地价值虚增或其他情况而导致的贷款风险。四、法律文书是否规范严谨1、要约和承诺要约、承诺是借款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所谓要约,就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希望对方接受并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递交借款申请的行为,即为要约。所谓承诺,是指被要约人(受约方)同意接受要约内容,决定与要约方就要约的内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对要约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或补充的答复都不是承诺,而是一种反要约或新要约。实践中,借款合同的订立往往是要约、反要约直到最后承诺,是反复蹉商的过程。2、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和还款方式等条款。(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2)借款的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人使用借款的特定范围,是贷款方决定是否贷款、贷款数量、期限长短、利率高低的重要依据,借款人必须如实填写,并且借款人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能移作他用。(4)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5)借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6)借款的期限,借款期限是指贷款人同意让借款人使用用借款的期限。当事人双方一般根据借款的种类、用途、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借给能力等因素商议确定借款期限。(7)还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在借款合同中,应明确在合同期限届满时是一次性偿还借款,还是分期偿还借款,是本息一次性偿还,还是本息分别偿还。(8)保证条款,保证条款是借款合同保障贷款人实现债权的重要约定。对借款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因此,担保贷款的种类有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借款合同的担保,当事人既可以采用由借、贷、担保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签订担保借款合同的形式,也可采用由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字,并同时向贷款方出具书面还款保证书的形式。(9)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10)其他条款,除上述主要合同条款外,借款合同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通知和送达条款以及当事人双方商订的其他条款等。3、借款合同的签订与生效借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的方式有: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生效;附生效条件(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期限届满)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自办妥批准或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4、借款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传真的贷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传真合同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也是现如今比较流行的一种合同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的合同,大大节省了双方的时间与精力。但却有人在质疑,传真合同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合同法》明确指出:书面合同的形式可以表现为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从这条可以看出,合同的形式包括传真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以传真形式达成协议,内容符合合同构成要件的,合同自承诺内容的传真到达对方时成立。传真件合同文本同样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明能力,但由于在实践中,传真合同可能在传送过程中经常出现字迹不清、内容模糊等情况,并且容易被伪造、篡改,所以其效力一直备受争议。要想证明传真合同的有效性,那么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如电信公司传真电话记录单。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即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审批贷款时,征信哪些内容是审查重点

2、个人名下资产,如房、车、大额存款等3、个人负债,是否有其他借款4、偿还能力,一般看你的银行流水,是否有固定收入,是否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