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在信贷优惠政策刺激下,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近3年来少有的繁荣。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6年1~11月份,国内商品房销售面积13.5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4.3%;同期商品房销售总额为10.25万亿元,同比更是增长了37.5%,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39.3%。从央行已经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到,2016年1~11月,新增人民币贷款中的多数流入了房地产市场。比如11月当月,新增人民币贷款7946亿元,其中住户部门贷款增加6796亿元,住户中长期贷款增加5692亿元,住户中长期贷款占比达70%以上,这种情况在今年也成为常态。
影响房地产发展的因素有哪些?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因素有: (1)城市产业结构影响市场。 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产业结构比重的变化,各类房地产的市场需求也会发生变化。例如某城市的第二产业发展很快,这时厂房的需求量就会增大。当该城市产业结构比重向第三产业倾斜时,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的需求量也会增大,而这时厂房的需求量就会减少。对于这类房产的投资,一方面要有预见性,另一方面要把握好时机。(2)政策变化影响市场需求。 房地产政策的变化,常常会给房地产经营带来商机。例如1998年,国家公布取消福利分房,实施货币分房的政策后,商品住宅市场需求量猛升,同时也刺激了市场价格的上涨。 (3)城市经济发展与旧城改造带来的需求变化。 城市建设的发展不断给房地产投资带来商机,房地产经纪人可利用对这些变化的预见,为房地产投资者提供旧房投资参考性建议,低价买旧房,以待获取高价拆迁赔偿。这方面的投资虽有商机,但也有风险,应当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投资的旧房最好是商品房,这样较容易获得正常的赔偿;二是如果投资旧房不是商品房,就要看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对旧房拆迁是否有利,如果赔偿过低会导致投资失败。 (4)经济发展进度与周期对市场需求的影响。 房地产经纪人在帮助投资者进行房地产买卖投资时,应当关注当地经济发展的进度与周期变化。一般来说,经济发展周期处于低谷是购进的好时机,当经济发展进入高潮时是卖出的好时机。经济发展快速增长,会刺激房价不断攀升,如果提前入市买进,房价高涨时卖出,投资就成功;但如果在房价处于高峰时期购人房地产,投资被套牢的可能性就很大。 (5)城市土地供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 房地产买卖投资入市的时机与城市土地供应量的大小也有一定的关系。当土地供应量过大时,一手楼的市场供应量也相应过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供购买的一手楼新产品也多,选择余地大,二手楼的短期投资买卖也就相应难做。但有时一手楼市场也可能会因市场供过于求,而出现滞销,有的开发商会因银行逼债而急需资金回笼,降价抛售,投资者也可乘低吸呐。
为何央行要求各地严禁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9月21日讯 彭博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中国央行会同银监会近期要求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银行规范个人消费贷款,防止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央行的要求重点针对一线和热点房地产城市。央行近期发现,今年以来,至少有数千亿元人民币资金违规通过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但是,知情人士不清楚央行和银监会通知的具体日期。近期,北京、广州、深圳陆续发布有关消费贷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共同发布的“关于消费贷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红头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原则上将不发放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深圳多家银行普遍扎紧消费贷“口子”,大多数银行已将长期消费贷年限调至5年,部分银行由于额度紧张或风控原因,在5年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年限甚至暂停消费贷。北京多家银行要求贷款20万以上额度客户需要补交材料,同时多家股份制银行也表示,消费贷流向房地产的情况已经出现,所以在资金流向以及贷后回访等流程中将加大力度,严格杜绝消费贷另为他用。部分银行已着手向消费贷客户征集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其中包括:货单、发票、合同、转账凭证等。易居房地产研究院19日发布最新研究报告收集北京等16个典型地区数据显示,今年3月以来,短期消费贷款同比走势大幅攀升,明显偏离稳中有升的零售额同比,预计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30%。
个人消费贷款门槛变高了?近日,因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多地银行监管部门已经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内银行开展自查,严防个人消费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并对某些违规银行已经开出了罚单。个人消费贷由此成为热门话题,并有市场传言称银行停止了所有的消费贷审批。个人消费贷款主要分抵押贷款和*款两种主要用于房屋装修、购买汽车、虽然银行现在并没有停止消费贷的审批,但是不少银行已调高准入门槛,加强对个人消费贷的监管。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强调贷款款项必须“专款专用”。
房地产信贷资金流动有哪些表现房地产信贷资金全程参与了房地产业的资金流动过程。这个过程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是土地一级开发阶段。就房地产开发而言,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把“生地”变成 “熟地”。承担这一任务的有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单位、项目公司以及土地出资(合作)者。这三类单位都有银行贷款介入。二是房地产开发阶段。三是房地产销售阶段。当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需要由银行向业主提供购房贷款支持。 在上述三个阶段之间存在资金循环关系。一是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之间的资金循环:银行在第二阶段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使后者有能力向土地开发商支付地价款,进而为收回银行在第一阶段发放的土地一级开发贷款创造条件。二是第二阶段内部的资金循环:银行向建筑安装企业发放的贷款,需等到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回收房款后才能收回。三是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之间的资金循环: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贷款,需要等到商品房销售出去,并获得售房款后才能收回。在这个“资金链” 中,银行对购房者的贷款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房地产信贷的论文怎么写?具体一点的。谢谢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世界上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继实施了金融市场开放政策和金融自由化的措施,放松金融管制,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日益融合。当金融业对外开放时,如果有效的审慎监管尚未充分建立,整个金融体系更容易受到房地产价格波动的冲击。金融自由化后,由于新的金融机构进入,贷款利率拉低,激烈的竞争和管制的放松,使银行更有冲动去增加高风险的房地产贷款。银行在整个房地产周期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虽然房地产周期和银行危机并不是必然相伴而生,但是两者却经常紧密相连。特别是在那些银行业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国家,更是如此。银行业及其借贷政策在房地产循环中起着重要作用,房地产泡沫的破裂对银行体系往往又造成灾难性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典型的例子如,19世纪70年代晚期和80年代早期的西班牙,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的芬兰、丹麦、挪威和瑞典等北欧国家,20世纪90年代的日本,以及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诸国。虽然这些危机发生的背景和原因十分复杂,触发点也不尽相同,但是研究那些曾经受到房地产泡沫破裂严重冲击的银行体系之后,就会发现银行危机总是有着惊人的相同或相似之处。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坚持入世承诺,稳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并自2006年12月之后向外国竞争者全面开放银行业务。在房地产信贷这一传统的高盈利高风险业务上,国内的银行面临着更为激烈的竞争,风险会进一步加大。总结历史上曾经发生的由房地产价格波动带来的银行危机,对中国银行业增强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房地产市场周期与银行信贷风险 房地产泡沫繁荣—破裂周期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长期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导致信贷扩张、房地产价格上涨,泡沫膨胀;第二阶段是由于利率、税率提高,或其他因素触发房地产泡沫破裂,价格崩溃,持续时间可能是数天、数月或者更长的时间;第三阶段的特征是资产价格下跌,银行收紧信贷,泡沫时期购买房地产的抵押贷款者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大量拖欠还款。房地产价格波动给银行带来的信贷风险,主要表现为抵押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和借款人违约率增加的风险。 房地产贷款主要分为: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开发、建筑贷款;利用房地产抵押获得的其他类型的贷款。对银行房地产贷款来说,信贷风险是最需要关注的风险。房地产价格下降是引发信贷风险的主要因素。 住宅抵押贷款通常被认为很安全,因为住宅一般是作为消费品,并且偿还贷款的资金来自相对稳定的家庭收入。再则,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可移动、不可隐藏、寿命长久、相对保值等特点,抵押贷款往往被认为是一种颇为安全的贷款。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安全性是以抵押物的足值、易变现和抵押权的有效性为前提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仍存在着不少的风险,如:借款人无法还款时,抵押房地产依法处理后不足清偿;抵押物存在灭失或损毁风险;法律制度造成银行难以收取和处置不良贷款的抵押物等。房地产价格越趋昂贵和反复,估值就越难确定,银行就这些房地产的借款人所承担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 发展商和建筑商的贷款风险比抵押贷款的风险更高,因为其贷款的偿还需要房地产完工后,以销售收入或租金收入来支持。当房地产价格下降时,发展商和建筑商的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房地产贷款违约的可能性增大,银行贷款质量因而恶化。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信贷风险并不局限于与房地产有关的贷款。银行实际承担的房地产贷款风险往往会更大。因为房地产也广泛用于其他类型贷款的抵押,而与房地产贷款有关的统计数字往往不计算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所得的其他个人及公司贷款,银行实际承受的风险可能会较统计数字显示的高得多。房价波动通过资产负债表渠道对银行业有广泛的影响。房价下跌,借款人借款能力下降,从而形成财务约束,限制新投资的规模并降低企业利润。因而,银行其他类型贷款的信贷风险也随之增加,加剧了银行业的脆弱性。 除了信贷风险影响外,房地产价格下跌也可能通过间接渠道导致银行盈利减少。在房地产价格下降时,抵押品价值下跌,银行呆坏账拨备增加导致盈利减少。此外,由于建筑活动和借贷活动减少,银行从房地产有关的交易中获取的收费和佣金收入减少。因而,房地产价格的下降会对整体经济产生负面的影响。此类型的风险,由于其性质,更难规避且影响整个银行业。 三、银行业房地产贷款风险成因 (一)灾难短视症 即大的经济冲击极少发生,以致银行往往低估冲击发生的概率(Herring and Wachter 2002)。Tversky and Kahneman(1982) 认为,一个事件的主观概率是由决策者能够设想事件发生的难易程度决定的,这一难易程度又取决于这一事件发生的频率。对于高频率发生的冲击事件,如信用卡贷款违约和汽车贷款违约,银行往往有必要的知识和动力去适当估计事件发生的概率,并做出充分的预防损失的措施。否则,银行将会很快受到高频率事件的冲击,从而导致破产这一毁灭性损失。因此,高频率事件(诸如估计信用卡违约概率)的主观概率可能会与实际概率非常接近。 而当某一冲击发生的主观概率低于一定的临界点时,基于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或拇指法则(rule of thumb),银行管理层会认为冲击发生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计。由于决策者倾向于寻求与关注加强他们乐观预期的信息,早期的警告信号往往被忽视。 由于房地产周期通常持续的时间较长,在房地产价格持续多年快速上升的情况下,房地产贷款的还款记录会保持在一个良好的水平。因此,房地产业繁荣时期,随着房价的上涨,银行通常会产生一种安全错觉,过分乐观地低估房地产信贷风险和高估利润,进而扩大贷款。银行往往成为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推动力量,但同时也因而更易受到房地产价格崩溃的重创。 (二)羊群效应 灾难短视症并不是仅仅发生在个别银行身上。当一些银行由于灾难短视症认为某些经济冲击的概率为零时,那些正确地评估冲击发生概率的银行,在同灾难短视的银行进行竞争时处于劣势(Guttentag and Herring, 1986)。由于激烈的竞争,灾难短视的银行迫使审慎的银行采取宽松的房地产贷款标准,或者退出这一业务领域。当下轮冲击发生时,灾难短视的银行可能成为市场的主导,这些银行并没有任何应对特殊冲击的预防措施,这种情况往往被称为银行的羊群效应。 银行管理层或许已经正确地察觉到了外部冲击发生的可能性,但可能会有意忽视房地产贷款的风险,因为他们认为如果灾难性冲击来临时,将会受到政府的保护,损失由政府承担,而银行则享受由高风险敞口带来的丰厚利润。“太多而不能倒”的政策,即当银行业整体面临倒闭风险的时候,政府更有可能介入去拯救陷入危机的银行,实际上在激励银行从事那些使他们的资产负债表风险与其他银行同业高度相关的活动,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羊群效应。 (三)安全网引发的道德风险 经济繁荣时,投资者可能会意识到,银行过度借贷于房地产市场使银行更易受到市场波动的打击,但他们也知道银行都在从事这些业务,政府不会让整个银行体系崩溃。由于存在这种政府的隐性担保,即使没有诸如存款保险之类明确的政府担保,银行投资者和存款人往往会低估银行冒进贷款政策的风险,而任其发展。安全网为银行的冒险行为提供了激励因素。另外,投资者过于自信自己评估市场的能力,认为可以先于其他人在市场崩溃前的适当时机退出,因此,投资者往往毫不犹豫地提供资金给冒进的银行,进一步鼓励了银行过度借贷于过热的房地产市场。 (四)信息不对称 银行通常使用控制按揭贷款成数(loan-to-value ratio)的方法,将按揭贷款限制在抵押房地产价值的一定比例内,以防当房地产价格下跌、借款人违约时,银行被迫出售借款者所抵押的房地产时产生损失。按揭贷款成数在防范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理论上讲,如果该比率能够维持在一个足够低的水平,则足以控制借款人违约的风险。 然而,实际上,当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时,降低按揭贷款成数并不能够保证银行免于信贷损失。即使是看起来相当保守的按揭贷款成数,也可能不足以弥补损失。这是因为,在房地产价格大幅下跌时,抵押房产的价值可能会很快下降到未偿还贷款额以下,从而刺激借款人放弃抵押物,选择违约不偿还贷款。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银行过度乐观地认为可以接受较高的按揭贷款成数,同业的激烈竞争也迫使银行管理层放宽贷款标准。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实际操作中,贷款本息=按揭贷款成数×抵押物评估值,而由于信息不充分,即使在市场最好的情况下,银行也很难准确估计房地产的价值,造成当前的抵押物评估价值经常被高估,即使不被高估,反映的也是当时的市场价值甚至是过去的价值,而不是变现价值,变现价值往往与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距,从而造成银行可能会低估房地产贷款高风险敞口的风险。 (五)不适当的会计、信息披露及法律框架 在不透明的会计核算方法,不适当的信息披露准则和不良贷款拨备制度下,银行业对自身的财务状况如果缺乏充分的披露,在房地产价格下跌时,往往掩盖银行资产的恶化程度,并且使银行管理人员、所有者、债权人和监管者等无法有效监控风险敞口,对银行施行监督和约束,进而使那些高风险业务被当作是高盈利性的业务。如日本大藏省于1992年9月对外公布的主要银行不良贷款总额,仅为略高于12万亿日元,而如果银行业当时对不动产行业的风险敞口数额和不动产价格下降因素作一个合理的估计,所得出的数字有可能两倍甚至三倍于公布的数字(Goldstein等,1993)。在进行贷款分类时,如果仅仅按照贷款的偿还情况对贷款抵押品的市值、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当前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可能会造成不良贷款的规模被低估、银行资本真正能够发挥的缓冲作用被高估。 (六)监管部门的宽容性监管 监管者的职责是通过监督银行业和维持健康的银行体系保护纳税人。为什么监管者在有些情况下不能约束银行从事高风险的增长策略?在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出于监管者不能控制的原因,例如人手不够或预算约束使监管部门不能有效监管银行体系。但是,在许多情况下,监管部门出于多种原因不愿去约束银行业。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当金融自由化作为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政策的一部分时,监管部门可能对约束那些采取高风险策略的银行心存顾虑,毕竟从短期来看,高风险的经营策略对银行来说是有利可图的,高盈利掩盖了潜在的风险。监管者往往很难约束那些看起来能够获得高盈利的银行。其次,当金融部门的扩张被视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时,监管部门要承担更大的压力。再次,对监管者来说,从自利性的角度考虑,拖延采取纠正措施,可能是更优的选择。特别是时间不一致性(time inconsistency),即今天的损失直到将来的某一日期才会变为现实,而那时可能已经是其他人在履行监管职责,因而,监管当局有内在动力采取宽容、迁就的态度对待问题银行,加大了银行承担更大风险的内在动力。 四、防范 (一)防范银行灾难短视症 在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环境下,监管部门应改变职能而不是取消职能。监管当局必须确保一个行之有效的机制,以防止银行过度承担风险,打消其盈利归个人、损失由社会承担的想法。 首先,提前鉴别出脆弱的银行。在对付灾难短视症及不可预知的重大冲击方面,传统的银行监管过程重在评估银行的现状,并鉴别出脆弱的银行,虽然有助于处理危机,但不足以防范危机。为了防范危机,监管过程必须把那些承受能力差、有可能会成为脆弱的银行提前鉴别出来,防止它们的风险敞口达到对整个金融体系构成威胁的水平。明确要求银行必须通过经常性的压力测试,界定银行应该具备的、能够承受外部冲击的最低程度,是提前鉴别出脆弱银行的一个有效方法。其次,监管当局可以要求银行提高房地产贷款信息的透明度,降低市场的不明朗因素以及连锁效应的风险,并使银行业在市场的监察下更为自律。此外,详尽的房地产贷款统计数据,有助于监管当局监察及评估银行承受房地产贷款的风险。 (二)安全网改革 在对银行的行为施加影响时,不应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对问题的解决上,要注意采用事前审慎监管的方式,及早警觉房地产价格泡沫征兆,防范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银行房地产贷款的过度膨胀。监管部门不能仅仅满足于达到相关的国际监管标准,而是根据本地银行业自身行业发展状况和经济环境的变化,采取更高的监管标准,力求做到最好。在监管实施过程中,监管机构必须及时采取纠正行动,迅速解决问题。如果没有一个以规则为基础的监管体制,就难以对要求宽容性监管的巨大压力形成有效的制衡。 (三)道德风险的防范 监管部门要想防范道德风险,必须终止隐含的存款保险制度。首先,将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不向所有债权人提供全额存款担保,特别是那些大金额的债权人,以促使大额债权人对银行施加约束。其次,对有问题银行及时采取惩戒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如果仍没有改观,监管当局需要在银行将要发生资不抵债之前迅速关闭问题银行,降低银行即将破产时为死而复生而孤注一掷的可能性。再次,实行严格的资本充足制度。通过制约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无限制扩张,保证银行稳健、安全经营,增强银行抵御非预期损失的能力。一旦银行的资本状况恶化,监管当局马上采取纠正行动,避免当银行资本状况严重恶化时,股东和管理层采取孤注一掷的方式,导致损失大幅增加。 (四)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 通过技术与金融创新,改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减缓银行资产负债不匹配的情况,把过去不具流动性的资产转换成流动性的资产。例如按揭贷款证券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银行通过将住宅按揭贷款证券化,获得流动性资金,可以解决流动性不足的问题。通过证券化,还可以将完全集中在银行身上的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散和转移给投资者,分散银行信贷资产过度集中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五、小结
多地严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印发《2021年上海信贷政策指引》(简称《指引》),要求金融机构要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增速和占比,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图片来源: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官网对此,业内人士指出,经营贷、消费贷等披着实体融资的外衣,违规进入楼市,会导致社会资金“脱实向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更加严峻,还会助推楼市投资投机、加杠杆炒作。作为银行来说,一旦发现信贷资金违规情况,是可以要求提前偿还贷款的。“抽贷”对于炒房客打击较大。上海当地银行全面自查《指引》指出,为贯彻落实2021年人民银行信贷政策各项要求和重点任务,引导辖内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切实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21年,辖内金融机构要继续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持续提升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加强对科技创新、制造业和绿色低碳产业的金融支持;积极服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支持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发展,发挥G60科创走廊区域合作平台作用,加强产融对接;继续服务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对各类创业人群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民生金融服务。《指引》同时强调,金融机构要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增速和占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先支持首套刚需自住购房需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在此之前,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下一步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认为,经营贷、消费贷等披着实体融资的外衣,违规进入楼市,会导致社会资金“脱实向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更加严峻。此外,还助推楼市投资投机、加杠杆炒作,违背了“房住不炒”的顶层设计,这是监管层绝对不允许的。严查经营贷,让二手房指导价政策落实更加有效,会形成楼市去杠杆的效应,有利于控制新房价格,形成监管合力。多地严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除上海地区外,杭州、海南、广州等楼市热点地区也明确严控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3月3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格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多位市场观察人士分析指出,如果违规将消费贷、经营贷用于楼市交易,银行有权要求提前归还。提前“抽贷”对投资客来说是有震慑作用的。杭州发文后,不少投资客开始观望,业主短时间内不愿意降价,二手楼盘成交出现较为明显的下滑。某国有银行个人贷款风控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各大银行都有较为精细的风控体系,经营贷、消费贷的流向是有严格的检测系统的。违规买房、炒股等行为,系统会有相应的提示。一旦严控,作为银行端可以短时间内作出迅速反应。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经营贷流入楼市的核心原因是和按揭贷款的利差,同时与银行在放贷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很大的关系。从银行角度来说,经营贷的风险相对而言是高于按揭贷款的,但是经营贷的利率在政策要求下又低于按揭贷款,所以在银行的执行层面就出现了动作走形,变相鼓励了经营贷进入楼市。张大伟表示,针对一些短期内用新房本以及新企业注册就套取经营贷的行为,最近的打压是非常有力的。这种政策的力度肯定能够抑制市场过热,让经营贷回归到它的本质,有助于企业经营,能够一定程度上抑制整个楼市非理性、不健康的发展。(原标题:多地严防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专家:银行有权“抽贷”,严厉打击炒房客)
为何央行要求各地严禁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9月21日讯 彭博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中国央行会同银监会近期要求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银行规范个人消费贷款,防止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央行的要求重点针对一线和热点房地产城市。央行近期发现,今年以来,至少有数千亿元人民币资金违规通过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但是,知情人士不清楚央行和银监会通知的具体日期。近期,北京、广州、深圳陆续发布有关消费贷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共同发布的“关于消费贷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红头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原则上将不发放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深圳多家银行普遍扎紧消费贷“口子”,大多数银行已将长期消费贷年限调至5年,部分银行由于额度紧张或风控原因,在5年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年限甚至暂停消费贷。北京多家银行要求贷款20万以上额度客户需要补交材料,同时多家股份制银行也表示,消费贷流向房地产的情况已经出现,所以在资金流向以及贷后回访等流程中将加大力度,严格杜绝消费贷另为他用。部分银行已着手向消费贷客户征集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其中包括:货单、发票、合同、转账凭证等。易居房地产研究院19日发布最新研究报告收集北京等16个典型地区数据显示,今年3月以来,短期消费贷款同比走势大幅攀升,明显偏离稳中有升的零售额同比,预计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30%。
不良贷款上升与楼市有何关系?资金违规流入楼市有何危害?不良贷款上升与楼市无直接关系,但是与资金违规流入楼市有密切关系。一、不良贷款上升和楼市其实没有直接关联。为什么这么说,不良贷款上升是一个综合指标,楼市是一个大的市场,一个市场的发展不能直接影响金融机构的贷款不良率,这是明确的。但是从侧面来看,是存在间接关联的。我们知道,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四万亿投了下来,全国各地掀起了一波基建热,同时也带动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发展,据统计2008年到2010年房价上涨了58.87%,而相比2005年到2007年房价上涨是27.8%,这也让很多企业主十分眼红,因此带动了部分企业主从经营实体到投资房地产的转变。举个例子,2010年至2014年左右,很多企业甚至通过开假承兑来贴现获取资金的方式,再间接流入房地产市场进行投资,这样的操作短期来看没什么毛病,但是过不了两三年,房地产库存积压严重,许多企业亏得血本无归,再加上担保链的影响,导致很多企业倒闭,引发区域性的不良贷款爆发。(当时浙江深受其害,许多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一度攀升至10%上下)二、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对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目前房地产领域的开发资金是受监管的,即房地产企业需要在银行开立一个监管账户,所有楼盘预售款和银行信贷资金都要入到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同时,人行、银保监、住建局三大部门会定期到这家开户银行检查账户资金使用情况。但是再严格的制度也会有纰漏,万一银行没有管住这些资金,将导致房地产企业将预售款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比如用这些钱去竞拍下一块土地,从而进一步增加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引发资金链危机,这样很有可能导致楼盘无法正常完工。而且从监管部门的政策动向来看,近期个别地方房价异动上涨,市场炒作热情升温,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比如今年4月22日,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就表示,贷款一定要按照申请用途真实使用资金,不能挪用,要求银行一定要监控资金流向,对于违规把贷款流入到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此外,监管部门还会根据银行信贷投放情况,实时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银行机构要实施严厉处罚,切实将经营类贷款资金真正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和高质量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北京将严查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北京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注意到近期出现的相关舆情,针对舆情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开展了大数据筛查,并就筛查发现的疑点线索向辖内银行机构下发监管提示函。其中,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并要求银行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内部问责处理。同时,北京银保监局已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将于近日赴银行机构开展专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