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相关部门是怎么做的?

央行要求各地严禁个人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中国央行会同银监会近期要求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银行规范个人消费贷款,防止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部分地区房贷收紧今年以来,多地房贷收紧明显。融360监测数据显示,8月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为5.12%,相当于基准利率1.04倍,环比7月上升了2.47%;同比去年8月的4.44%,上升了15.35%。具体而言,8月份全国533家银行中,5家银行提供9折优惠利率;9家行提供9.5折优惠利率,3家银行提供9.9折优惠利率,2家银行提供9.8折优惠利率。除上述提供优惠及停贷银行(分支行)外,剩余银行均无折扣,其中232家银行执行基准利率,较上月减少132家;252家银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较上月新增126家,上浮趋势较明显。融360统计的533家银行(分支行)中,有484家不再提供优惠利率,占比高达90.8%。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房贷利率调整是银行在北京市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市场利率整体上扬的背景下,根据市场资金水平变化、自身资产负债管理需要所采取的自主行为,符合政策要求和导向,对此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积极支持。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不过,房贷收紧后,各种类型的消费贷开始"上位",通过各种形式流向楼市。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指出,一些不超过10年的消费贷通过"气球贷"、"循环贷"等异变,期限被延长到了30~40年。贷款额度上,通过房屋"高评高贷"(做高红本二手房评估价,增加贷款)、房抵贷(房屋增值部分贷出来)、多张信用卡(每张卡的额度可达30万元)或多家银行申请信用贷腾挪、"先息后本"还款等,贷款额度可达百万元以上。消费贷一般包括用于住房装修、旅游、教育等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个人汽车贷款、助学贷款等种类。李宇嘉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消费贷和按揭贷款的利率差距在缩小,因此很多人愿意去借消费贷,同时,消费贷款的利率仍然高于房贷,银行更有积极性去做消费贷款,"银行房贷收紧很厉害,很多没有房贷额度。实际上,很多银行认为房贷不赚钱,将房贷额度转变为消费贷款。而且很多消费贷的期限也延长了。"多地启动严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联合发布的《通知》指出,2017年以来,广东省内部分地区和金融机构的个人消费贷款(包括短期消费贷款、中长期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快速增长,其中个别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消费贷款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存在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风险。《通知》要求,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以及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款等行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消费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此外,《通知》规定,原则上不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者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建立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月度监测机制,自2017年10月起,广州地区各商业银行应于每月12日前报送《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月度监测表》,广东省内其他地区商业银行应向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和银监分局报送数据。

不良贷款上升与楼市有何关系?资金违规流入楼市有何危害?

不良贷款上升与楼市无直接关系,但是与资金违规流入楼市有密切关系。一、不良贷款上升和楼市其实没有直接关联。为什么这么说,不良贷款上升是一个综合指标,楼市是一个大的市场,一个市场的发展不能直接影响金融机构的贷款不良率,这是明确的。但是从侧面来看,是存在间接关联的。我们知道,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四万亿投了下来,全国各地掀起了一波基建热,同时也带动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发展,据统计2008年到2010年房价上涨了58.87%,而相比2005年到2007年房价上涨是27.8%,这也让很多企业主十分眼红,因此带动了部分企业主从经营实体到投资房地产的转变。举个例子,2010年至2014年左右,很多企业甚至通过开假承兑来贴现获取资金的方式,再间接流入房地产市场进行投资,这样的操作短期来看没什么毛病,但是过不了两三年,房地产库存积压严重,许多企业亏得血本无归,再加上担保链的影响,导致很多企业倒闭,引发区域性的不良贷款爆发。(当时浙江深受其害,许多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一度攀升至10%上下)二、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对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目前房地产领域的开发资金是受监管的,即房地产企业需要在银行开立一个监管账户,所有楼盘预售款和银行信贷资金都要入到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同时,人行、银保监、住建局三大部门会定期到这家开户银行检查账户资金使用情况。但是再严格的制度也会有纰漏,万一银行没有管住这些资金,将导致房地产企业将预售款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比如用这些钱去竞拍下一块土地,从而进一步增加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引发资金链危机,这样很有可能导致楼盘无法正常完工。而且从监管部门的政策动向来看,近期个别地方房价异动上涨,市场炒作热情升温,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比如今年4月22日,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就表示,贷款一定要按照申请用途真实使用资金,不能挪用,要求银行一定要监控资金流向,对于违规把贷款流入到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此外,监管部门还会根据银行信贷投放情况,实时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银行机构要实施严厉处罚,切实将经营类贷款资金真正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和高质量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多地银行严查经营贷等流入楼市,为何严禁经营贷流入楼市?

之所以国家要进行相应的经营贷款禁止流向楼市,是因为目前我们国家对于相关的楼市管控是比较严格的国家,为了能够缓解大多数人的经济压力,并且能够促进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正常发展,国家需要对相关的房地产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国家已经多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所以说对于国家来说需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一个有效的管控,而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最为关键的就是资金的管控,因此国家需要对相关的银行贷款有一个非常严格的限制,不能让银行的大量贷款流向房地产市场,如果大量的资金全部流向房地产市场的话,那么肯定会把房地产的价格不断推高,这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而且目前我们国家为了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地产管控,已经投入了非常多的资源,如果这个时候不能够及时让这些金融贷款禁止流向房地产的话,那么对于之前的努力就会白白浪费了。而且房地产行业它不仅仅是单方面的经济问题,还涉及到我们国家的方方面面,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综合的市场,它涉及到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说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必须要进行相应的管控,就对于大多数的房地产市场来说,很多地方都出现了非常严重问题,一些地方的房地产市场经常出现大规模的波动,这对于整个国民经济建设是非常不利的。所以说国家相对相应的地方进行有效的管控,而且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房地产市场也是支撑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如果房地产市场出现大规模的波动的话,那么对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影响也是非常剧烈的,因此国家为了能够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必须对房地产市场体现严格的监管。

三部门: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3月26日下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通知》从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加强贷中贷后管理、加强银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审慎合规经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建立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通知》称,下一步,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人民银行将密切沟通协作,联合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坚决打击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全文如下: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近年来,个人经营性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等经营用途贷款在满足企业临时性周转性资金需求、提升企业持续运行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近期一些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突出,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落实好各项授信审批要求,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对企业成立时间或受让企业股权时间短于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借款人,要进一步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核,对工商注册、企业经营、纳税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交叉验证,不得以企业证明材料代替实质性审核。二、加强信贷需求审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要根据借款人实际经营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总额,与企业年度经营收入、资金流水等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密切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对贷款金额较大的,要通过多种形式全方面了解企业情况,进一步加强审核。对通过互联网渠道发放的经营用途贷款,应满足互联网贷款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三、加强贷款期限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经营用途贷款期限管理,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统计台账,逐笔登记并定期进行核查,确保贷款期限与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资金收支规律相匹配,真正用于企业经营。四、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对使用房产抵押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抵押物估值管理,合理把握贷款抵押成数。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3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核查贷款使用情况并保存核查记录。五、加强贷中贷后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落实资金受托支付要求,防范企业通过关联方规避受托支付要求。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不得以已开展受托支付为由弱化贷后资金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书面向借款人提示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网站公示、营业网点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 六、加强银行内部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理念,认真梳理经营用途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强化内部问责。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经营用途贷款的监测分析。要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监控,严防内外勾结,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严格问责。七、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各类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套取经营用途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将相关机构名单报送地方有关管理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要加强对合作类业务的监测统计,对与单家中介机构合作业务快速增长的情况要重点加强分析核查。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要求购房人书面承诺,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八、继续支持好实体经济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持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保持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发挥经营用途贷款支持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九、强化协同监督检查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违规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共享并联合排查违规线索;要将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等相关问题作为各类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严格问责,加强联合惩戒,将企业和个人违规挪用经营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北京多部门联合防范经营贷流入楼市 打响查流向、控环节“组合拳”

近日,北京市多部门通过政策引导、大数据筛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防范经营性贷款等违规流资金入房地产市场。2月18日,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在旗下公众平台“京房字”指出,防范经营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从金融方面,肯定是从三个环节来监管——贷前要严格审批、贷中严格支付、贷后严格管理。而在8天前的春节前夕,北京银保监局、央行营管部(下统称两部门)曾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更早前,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联合专项核查工作组还对部分银行机构,以及链家、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经纪机构总部或门店,开展了经营贷发放和中介活动专项检查。紧抓三环节根据监管要求,在贷款的申请和审批环节,各个银行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针对的就是用经营贷来购房的行为,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京房字”坦言,经营性贷款必须用在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中,而不能通过制造虚假业务把钱“倒出来”。两部门还要求各银行,签订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时,应设定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各类不诚信行为的约束性或惩罚性条款,并充分提示借款人。对于部分注册和变更空壳公司、伪造虚假合同、虚假流水做账、套取公户资金等违规“助贷公司”、“小贷机构”,对此两部门此次明确规定,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合规管理力度,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刻终止业务合作,并将相关线索上报监管部门。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主体,无论是金融机构、助贷机构还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京房字”表示都将依法严肃处罚。此次春节前银保监、央行银管部也在通知中明确提出,银行机构对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将从严从重查处。严查资金流向经检查组核查发现,西城区某购房人于2020年新注册了一家小微企业,之后购房人网签了西城区重点学区的一套二手房,在随后的几个月里,该购房人先后从两家银行申请了数百万元的经营贷。“京房字”坦言,经营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通常采用的是先全款购房,然后以房子为抵押来套取贷款。因此,核查对象主要是在购房日期前后,出现过申请使用经营贷行为的购房人和其直系亲属。另外,“京房字”强调,其他比如消费贷等资金违规进入楼市,也在核查范围内。对于正常资金全款购房、没有申请使用过经营贷的购房人,并不在核查范围之内,所以,此次核查并不会影响普通购房者。“京房字”表示,下一步措施是多部门联合核查经营贷资金的流向,即通过银行的配合,检查人员会调查该笔经营贷在发放后的主要用途,以及确认其是否用在正常企业的经营中。

银保监会:坚决纠正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肖远企在22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通过房产抵押申请的贷款,包括经营贷款和按揭贷款都必须真实遵循申请时的资金用途。“我们要求银行一定要监控资金流向,确保资金运用在申请贷款时的标的上,对于违规把贷款流入到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肖远企说。对于有报道称银行保险机构售卖数百万条客户信息的情况,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银保监会相关部门在报道前已监测到不法分子在境外发布的售卖信息,并立即部署相关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经查,被贩卖的信息绝大部分是黑客伪造或拼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