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对于中国的民间借贷行业来讲,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众多利好新闻和政策层出不穷,民间借贷本身也是做得风生水起,受到了众多用户尤其是中小企业 主的热捧。2011年10月18日南通网报道“南通将引导民间贷款健康发展”;2011年11月30日《深圳晚报》报道“深圳民间贷款约4500亿元、深 圳将出台系列措施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

首先,随着银根的不断抽紧,东南沿海地区的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日益加大。民间借贷的生存空间应运而生。事实上,民间借贷的融资额在大幅度上升。而政府机构予以必要的规范和引导,也十分有利于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和有序发展。

其次,当前中小企业资金紧张问题突出已经不再是秘密。今年以来,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为稳健,由此,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信贷规模上采取了更为严厉的管控措 施。从相关部门最新统计数据来看,各家银行机构今年新增信贷规模普遍都少于去年,并且对分支机构的信贷投放开展了强制性的有效控制手段。

再次,民间借贷的资金雄厚程度非常惊人,而且颇具活力和相当程度的发展空间。来自于民间的资本参与到民间借贷领域,不但分流了相当一部分居民存款的投资去 向,也使得依靠民间借贷利息作为主要收入的居民大量增加。以浙江经济发达的宁波市为例,根据相关部门统计并发布的数据,被调查的宁波市区家庭中,许多家庭 均有不同数额的民间借贷利息收入。

此外,据相关法律专家表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是不能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的,否则国家法律不予支持多出部分的利息诉求。其实, 大量专业、诚信的民间借贷机构的介入,是非常有助于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的,这些机构往往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和诚信的行业操守,会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