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实施后,将完善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扩大授信规模,破解小微企业贷款瓶颈。

办法出台后,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下称风险补偿基金)也正式设立,为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增信。支持的企业包括在城市规划区(环翠区、文登区、高区、经区、临港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以风险补偿基金为担保与试点银行开展贷款业务,应满足:企业向试点银行缴纳企业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实际获得贷款额的4%,不高于实际获得贷款额的10%;一般应提供不高于贷款额度的50%、符合贷款要求的抵押、质押或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单户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上浮一般不超过20%;企业获得的贷款仅用于生产经营周转,不得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企业债务及与生产经营无关活动等。

小微企业想要申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需向所在区金融办提供相关资料。企业审核通过被列入支持名单后,可与银行开展业务。市金融办将定期更新扶持名单,小微企业可随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