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类型的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是国内外理论界和金融业界一直争 论的比较热点的问题。毋庸置疑的是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中占绝对主体地位的国有银行和全国 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当前的金融体系下还是在中小企业贷款特别是中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方 面仍然发挥主导和保障作用。不过像是上海工行户均贷款3000万、建行户均贷款5000万, 浙江工行中小企业贷款占比不到20%等事实表明,单笔贷款金额较少的小微企业贷款根本没 有真正成为主要商业银行的 “服务对象”,大部分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还是需要依 靠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服务企业或者就是民间借贷。

  根据相关理论的研究与实际调查结果显示,即使在一体化的金融体系下,地方金融的发 展对于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仍然显得非常重要,并且它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作为一体化金 融体制的必要补充,跟大的金融机构不同的是地方金融体系发展的首要任务是服务中小企业, 为创业活动和中小企业成长提供有效的,必要的金融支持。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强国,美 国拥有当今世界上最大、最有影响力的一体化金融体系,不过在全美8000家金融机构中, 全球性的跨国金融机构却是没有多少,其中5000家以上是州以下的中小金融机构。在2010 年,在美国纳斯达克的2838家上市公司中有650家金融服务企业,在该板块中是除IT业以 外的第二大行业,这里面330家属于社区银行,另外一部分还包括大量的专业性很强的小型 金融服务公司。从这里不难看出遍布各地的中小型银行是美国金融业发达的根本,而在美国 的金融体系中中小型银行与大型银行的一个显著区别就是面向中小企业的无抵押的贷款业 务。而在我国,类似的创新型中小金融服务机构正在逐渐的成为填补中小企业资金缺口的一 支非常活跃的有机力量。

   为了更好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首先就是要实质性地降低准入门槛,尤其是打破所谓的 “玻璃门”,真正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这个行业,使这些新的企业成为民间金融阳光化的 载体。其次就是在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村镇(社区)银行、小额信贷机构的同时,积极 鼓励民间资本涉足各类专业化、创新型的中小金融服务企业,促进这一类企业的发展,同时 把这些准金融机构纳入地方政府的统一监管的体系中,着力于推动其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再次则是要求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金融管理体制,明确省级政府对中小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 构的管理职能。这种分级监管有助于解决金融发展的不平衡和防控区域金融风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