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不久前,银监会刊登了明确声明,针对有些媒体报道的“银监会降低了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做出了自己的解释。     刊登在银监会网站上的声明明确的表示,自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的一半,与现行监管规定完全相同,并没有做出任何调整。     在二零一一年的八月,银监会公布了这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做了详细的划分,也就是用于购买首套房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四成五,用于购买第二套房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变成了六成。     并且在银监会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这个办法中银监会取消了此前征求意见稿中区别划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风险权重,在这个办法中明确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统一规定为一半。     在《管理办法》明确公布后,一些媒体报道此《管理办法》中,使用资本高级计量方法的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权重计量方面可能会下降两到三成。报道同时还指出,风控能力强而被银监会批准使用资本高级计量方法的那些商业银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部分的资金成本将进一步降低,为信贷投放腾挪出更加大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