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业银行网上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各类商业银行开展网上贷款业务的方式和程度各不相同。9日,保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七章七十条,包括总则、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信息技术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管管理和补充规定。
一是合理界定互联网贷款的内涵和范围,遵循小额、短期、高效、风险可控的原则。
二是明确风险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实行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风险控制,加强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防控信息技术风险。
三是规范合作组织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合作机构准入退出机制,从内控制度、准入前评估、协议签订、信息披露、持续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和责任落实。对合作机构合作贷款,《办法》提出了加强限额管理和集中管理的要求。
四是加强消费者保护。明确商业银行应建立网络借款人权益保障机制,对借款人数据来源、使用、保管等提出明确要求。《办法》还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信息披露,不得委托有违法记录的合作机构进行清算收集。
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商业银行报送互联网贷款业务报告、自我评估和重大事项报告提出了监管要求。监管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在过渡期的安排上,按照“以旧换新”的原则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为《办法》实施之日起两年。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应根据《办法》制定整改方案并有序实施,股票业务到期自动结算。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发放或继续发放互联网贷款。
根据草案,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和偿还住房抵押贷款;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单户消费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温馨提示:央行等多部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贷款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臣财贷款网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