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为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过程中存在的流程长、成本高等问题,切实提升小微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通过金融快速响应机制 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显示,针对企业存目前遇到的续贷需求,现阶段各方要合力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快复工复产。
《通告》要求,银行要开通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续贷服务;要制定和完善内部尽职免责办法,严格落实续贷条件,严禁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业务。企业要坚持诚实守信,真实全面提供生产经营、资金流水、担保等相关信息,严禁利用无还本续贷进行恶意逃废债,自觉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
据了解,此次无还本续贷业务的推广适用对象主要为:
1.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
2.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3.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通告》同时披露了无还本续贷业务的申请流程。
1.企业出现无还本续贷业务需求时,可与合作银行联系,也可与市、区两级金融快速响应机制专班联系,专班人员收到企业需求后,即与相关银行进行协调对接(有关联系方式附后);
2.银行根据企业需求协助履行相关手续,进入专门续贷审批流程,加快审理流程;
3.银行依托“不动产登记一网通”系统等线上平台,提升无还本续贷业务办理效率,实现不见面办理。
4.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向企业发放续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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