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榆林市发改委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高度重视抢抓中省一系列金融政策机遇并及时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全面复工复产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抢抓机遇,超前安排。疫情发生以来,榆林市发改委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密切关注中省一系列应对疫情和稳增长促投资方面的政策动向,树立靠前服务意识,抓早动快,提早谋划。一是五部委中央再贷款政策文件下发后,市发改委及时启动宣传动员,全面开展重点保障企业调查,对生产疫情保障用品和基本生活保障用品的企业逐一进行了登记,了解企业资金需求和生产中存在的困难,辅导企业进行申报纳入保障企业清单。二是在防疫物资调进困难的情况下,组织化工、制衣等企业就地转产口罩等防护用品,截止目前生产口罩337万个,基本满足了全市疫情防控需要。

二、部门联动、扩大放贷范围。会同工信、财政、金融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保证再贷款从企业筛选、上报、名单落实、贷款衔接、财政支持等各环节不出现断档、脱节,相互衔接,无缝对接。共征集保障企业94户,经筛选有66户符合条件企业,分两批报送省发改委、省工信厅,总贷款需求28.8亿元。据反馈,进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两批共38户企业,占到全省进入国家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10%以上,贷款需求总额21.14亿元,占我市上报企业贷款总额的73%。落实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2户。对于不在名单之列的企业,出台信贷优惠政策给予低息贷款发放(3.7%),保障企业在疫情期间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加强银企对接,做好跟踪落实。国家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下达后,及时组织召开了银企对接会,跟踪再贷款落实;结合银企对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保障企业问题清单,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限期解决。目前,第一批进入国家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企业都进行了贷款对接,农发行、中行等机构已下达贷款金额4487万元,正在办理1.45亿元。我们已及时通知第二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对接。

四、加大财政贴息,促进小微企业融资落实。按照《榆林市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促进金融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对借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三农”、小微企业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由榆林市财政按实际发放金额的再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补贴,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借用再贷款资金为零成本。同时,按照“一企一策,精准支持”的方式对民营、小微企业开展“一对一”金融专业服务,形成了各部门共同推动民营、小微企业服务的合力。截至目前,榆林中支已投放支小再贷款2.5亿元、支农再贷款0.4亿元、扶贫再贷款余额10.96亿元。

另外,建立了重点项目融资保障机制,通过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发行、国开行、进出口行等5家银行设立了2500亿元应对疫情促复工专项信贷资金,并开辟融资绿色通道,目前,上报120个项目,涉及资金需求747亿元。农发行、进出口银行已经完成了4个项目的审批,融资金额36.1亿元;2个项目完成了评级、调查工作,融资金额1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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