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各行各业都疫情影响严重,国家多次出台政策调控。

2月1日,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将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

在公积金方面,多地也积极调整政策。下面一起随平安好贷来看一看。

2月1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企业可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因疫情影响收入的无房职工,可申请提高2020年2月至6月的租房提取额度。通知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涉及企业缴存、职工提取、无法正常还款等事项。

其实不仅是南京,近段时间以来,针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对公积金作出了相关调整,其中包括对于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以及公积金购买首套房比例等诸多方面的调整。

河南驻马店降低公积金购买首套房比例。2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降低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

广西南宁允许公积金购买2套房。2月23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对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予以调整,与2017年颁布的购房政策有较大变化。文件规定,允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及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高贷款金额为50万元,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

广州东莞可贷额度高上浮20%。2月2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对个人公积金贷款管理做了多项规定,其中包括放宽异地贷款,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高可上浮20%,并规定公积金短期限为1年,长期限为30年。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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