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战“疫”,银行资金支持“弹药”。

截至2020年2月20日,已有727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获得了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后,这些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年化融资利率为1.3%,低于国务院不超过1.6%的要求。

从1月31日人民银行等机构提出金融支持防控新冠肺炎开始,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以下简称“六大行”)等银行采取有力举措,支持重点企业战“疫”。

“专项再贷款+贴息” 组合拳出击

1月3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财政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提出,“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再贷款是指由人民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再由商业银行给各客户的贷款,目的是运用临时性贷款来调节基础货币供应和引导信贷投向,并可进一步影响利率,主要包括专项政策性、金融稳定性、信贷政策支持和流动性等类型的再贷款。

再贷款在我国曾于多个特殊时期应用。例如,人民银行1999年开办支农再贷款业务。 2008 年汶川地震时,人民银行等部门安排增加灾区 200 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如有需要可再适当增加。2016 年人民银行设立扶贫再贷款业务。

2月1日,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人民银行将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区、市)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总计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要求获得再贷款资金的银行向应对疫情的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生产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

获得专项再贷款企业同时能获得贴息,融资成本降低。同在2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明确提出,“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