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会议指出,为保持金融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不减,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会议决定在今年一季度的基础上,将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给小微企业伸出援手,更好地发挥其在稳定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这里经常提到直接财政政策的两个特殊工具。一是对2021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由公司与银行自主协商延期付息,对申请贷款的区域法人银行按规定给予鼓励,鼓励金额占贷款成本的1%;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区域性法人银行发放小额个人信用贷款,再次以资本的40%显示优惠资产。这两项现行政策的出台,都是为了解决肺炎疫情的危害,帮助小微企业克服困难,改变现状。它们是阶段性的政策,可以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

众所周知,小微企业是学生就业的重要途径。小微企业生存条件好,发展好,学生就业就有保障。反之,就会出现问题。帮小微企业就是帮多户,是重大民生工程。

小微企业作为供应链管理和全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在中国供应链管理、全产业链的产生和完善中发挥关键作用,还可以在中国供应链管理和全产业链的产生全过程中获得大量的发展机会。小微企业只要勇于创新,善于发展,敢于创业,就能获得大量的发展机会,也能更好地走出困境。

但由于小微企业天然抗风险能力差,股权融资难度系数高,在资产阶段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资金短缺、股权融资贵的问题,也是管理层和高管一直非常重视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方法和对策,如定向降低法定准备金率、央行固定降息、农村商业银行固定贷款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执行和实施上也有很多差异。

就客观性而言,小微企业抵押物少、会计核算不规范、个人信用观念淡薄等。这阻碍了他们从金融企业获得资产。从主观上讲,银行出于自身权益的考虑,不愿意把钱投在小微企业大量的人员和精力充沛的服务项目上,担心风险,考虑服务项目的成本,这是小微企业资金短缺、股权融资贵的根本原因之一。

新冠肺炎爆发肺炎后,从中部到地区都出台了一系列扶助小微企业的政策,主要是在金融行业层面,即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增加个人信用贷款、增加贷款周期时间、降低利率等方式,对小微企业进行了极大的适用和扶助。总体来说,似乎实际效果很好。关键是,在各项政策的全过程中,银行仍然存在执行不及时、服务项目不及时的问题,仍然存在以次充好、打折扣的情况。很多小微企业还在遭受资产困境。尤其是个人信用贷款,成为小微企业难以逾越的一道坎。

正因为如此,对于金融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能够真正认真地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常务会议做出的决定,能够真正帮助小微企业改变现状。至少在小微企业最需要的时候伸出援手。特别是销售市场有前景、产品有特色、技术有保障的小微企业,要广泛应用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