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金融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1月31日人民银行总行紧急出台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向直接参与防疫的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工作要求,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迅速行动,结合江苏实际,研究出台了使用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江苏疫情防控十二条措施。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强调专项再贷款是当前支持防疫保供的重要金融政策,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要求各有关银行机构和省内各级人民银行要深刻认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运用专项再贷款支持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各有关银行机构主动联系名单内的重点企业,全面摸排并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公平对待所有重点企业,杜绝嫌贫爱富现象,避免任何重点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足影响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保供。要求各有关银行机构配备专业团队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实时响应重点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流动资金诉求。并要求各有关银行机构开辟“绿色通道”,提高资金到达效率,对所有重点企业的信贷需求,均要给予特事特办,确保贷款及时发放,从确定名单到放款时限控制在1-2天以内。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强调专项再贷款资臣财贷款网向实行名单制管理,各有关银行机构应当按照人民银行转发的、由发改委和工信部确定的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并密切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贷款资金被转借挪用等。

并要求各有关银行机构加强对专项再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督,如发现贷款资金使用违规的,应及时收回并报告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及重点企业所在地中心支行。贷款银行须按日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及重点企业所在地中心支行报送上日符合要求的贷款发放情况,经审核上报后由各自总行向人民银行总行请领再贷款资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相关中心支行密切跟踪监测,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对贷款的合理性评估和真实合规性的审核把关,并对放款情况进行事后核查,确保贷款使用真实、准确、合规,贷款额度合理,防范利益的博弈和道德风险。

记者了解到,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指导和组织推动下,省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9家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采取行动,高效对接企业并狠抓落实,专项再贷款资臣财贷款网放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月11日,全省有关银行机构已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优惠利率贷款41笔,金额总计15.68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仅为2.45%,经财政贴息后重点企业实际贷款成本低于1.6%,有力地支持了有关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