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冠病毒疫情,上海、江苏、浙江等多地监管在要求给予转向信贷额度之外,还提出降低不良容忍度。
2月10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 支持企业发展保障民生服务的通知》,鼓励在沪银行业机构在自身能力可承受的范围内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一定期限的利息,可制定一定期间的政策宽限期(可视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在政策宽限期期间,受疫情影响相关行业的企业暂时无法正常归还到期贷款而发生逾期的,不计罚息及复利,不影响客户征信记录。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不强制要求此类逾期90天或60天以上的贷款归为不良。
此外,在沪银行业机构要确保全年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此外,单列信贷计划,确保有充足的信贷资源投向防疫企业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流动资金受困的企业,在沪银行业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在沪银行业机构对于6月30日前贷款到期但受疫情影响较大难以按期还款的客户主动进行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一年。
同日,江苏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实行延期还款的各类贷款,不纳入逾期统计,不加收罚息。各银行机构要分类施策,不单独因疫情影响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监管部门将酌情进一步放宽疫情影响期间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并对2020年核销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进行还原统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