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14时,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级的大地震。这场巨大的天灾,给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481亿元,有将近7万人因此丧生,无数人流离失所。事隔多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当年的死难者留下的银行存款和贷款,最后都是如何处理的呢?

银行存款的问题

根据我国的遗产继承法规定,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人死后其财产就会由其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所以在地震中遇难的人,他们的法定继承人只要出示其死亡证明、以及其他经过公证的相关文件,完成相关手续就可以合法地支取这笔遗产了。

但是现实中的死难者情况,有一部分人是没有继承人的,那么这些死难者留下的存款,又该怎么处理呢?

遗产继承法中有这么一条,如果死者没有法定继承人,且没有遗嘱,或者留下的遗嘱中没有说明,对其遗产进行捐献和赠与。那么他名下的银行存款,就会上交给国家,归国家所有。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死难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中的一员。那么他死后,财产就会归他所在的集体组织所有,而不用上交给国家。

除此之外,大部分死难者名下还有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这些财产的处理方式和银行存款是一样的,也是优先由其继承人去继承。

在地震中如果不动产受到损害,只要生前有购买保险的,继承人也可以走正常流程去进行理赔,满足条件的就可以得到赔付。

如果没有购买保险,就只能当作意外事故,自己花钱进行修缮了,但是这种情况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