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少想要买车代步的人来说,首付款都是避免不了的,莆田的朱先生在三年前,听说了一种“零首付”买车的方式,这让他十分心动,不过没想到,从那之后,麻烦事也接踵而至。

朱先生:

当时我也是抱着侥幸的心态去做零首付购车,当时也没有什么本钱,就是做一部车回来跑跑车,至少一个月几千块钱也是有的,交一交车贷也可以,后来没想到会发生这么多事情,而且车没有拿到手,又欠了一大堆债。

朱先生口中的“陷阱”是什么呢?他说这一切还要从2016年他在一个中介的介绍下办理“零首付”购车的事儿开始说起。

朱先生:

2016年我做了一部零首付车,一部君越别克车,车价是23万多,然后,就提供身份证跟户口本去做,去做一个零首付车,然后前期他们(中介)会帮我们垫付就是首付的钱30%,加个那个车的购置税还有保险,包括车牌等等费用,加起来总共是117,000块。

朱先生:

然后就是车做出来了,他们会以这部车去帮我们办大概三张信用卡,额度差不多13万,够还他们11700,另外车贷是分36期,每期要还5700多,另外一张购车分期卡。

朱先生:

信用卡办出来,额度是五万,他们说要抽点一万,当初做车的时候没有提起过信用卡要抽点,也没有提过,然后车子在他们手上,我们也没办法,我们当时就像尽快把车子拿到手就可以了。然后第二张信用卡,中间差有三个月才办出来,就是信用社的信用卡,也办五万出来,办出来费用抽了一万二。

朱先生说,中介前后共抽取了信用卡两万两千元,这样一来,他就无法负担车贷了,这说好的第三张信用卡却迟迟不见踪影。当他打算自己凑钱把首付款刷给当时的中介时,中介却开始“坐地起价”了。

朱先生:

他说现在不行了,现在要15万,我说当时为什么要15万,我说办出来我合同也才签了11万多,你们信用卡也没有给我们办出来啊,时间又拖了这么久,我要车行车贷卡我不交,银行又天天催,征信也有问题,他说现在要放车就要15万,不然他们就把车卖掉。

朱先生说,由于迟迟没有拿到车辆,所以在还了前四个月的车贷之后,他也就没有继续还款了。大约半年之后,更匪夷所思的事儿出现了。

朱先生:

严先生:

我这边才办了两张下来,根本就办不下来,办不下来的话他们车子后来就拿到抵押公司那边去抵押。我的诉求就是说这个车子肯定要还回来给我,车子能还回来,银行的钱我肯定会还。

朱先生:

他们(安信)帮我们还了差不多有10万块,就还到今年年前,已经36期完成了。然后他们现在安信公司把这个债权转让给那个宁波安畅公司,然后安畅公司又把这个债权转让给徐松海,一个民间的一个叫徐先生,来起诉我们,他说我们欠他13万,包括利息欠他们13万多,那我就觉得奇怪,我怎么又欠他13万多,又欠工商银行10来万块钱,贷款也才18万块钱,那我自己又还了2万多,现在还欠这么多。

在2019年11月27日,仙游县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方徐先生对朱先生的诉讼。理由是安信公司有关债权转让的通知,形式上存在瑕疵,程序上欠缺合理性。

这份合同里面显示说你们是跟这个安信汽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买的车,那也就是说这个案件当中你们是跟这个公司买,你们之间有一个购车的这个买卖合同关系。那么就是说车行跟这个安信汽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你们这个清不清楚?(我们不清楚。)因为从这个合同的这个形式上的这个主体来看,你们买车的,购车的这个卖家就是安信公司,不是这个车行的。

在整个过程当中,你们有几个法律关系,你们自己要理清一下,第一个就是,跟安信公司之间的买卖车辆合同关系,第二个你们跟银行,因为刚刚从你们的材料,包括你们刚刚说的,你们有办信用卡,也有办贷款的,那你们跟银行之间是一个独立的这个法律关系,我们现在就统称为贷款,那么你这个贷款因为说银行的这个透支,不管是透支也好还是贷款也好,这些款项全部都已经被这个安信汽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划走了,从法律上这个从合同的形式上内容去推的话,应该来说,是被这个公司划走了,对银行来说,你们是这个银行的主债务人,你们这笔钱按正常情况下来说,你们这笔钱肯定是要还的。

因为目前按理说,特别是你这边行驶证已经是办理在你自己名下了,我建议你自己拿着自己的这个身份证号到这个车管所那边去查一下你们目前在这部车的这个现状,它的这个抵押还有现状要去查一下,这个要以权威部门出具的这个核查的这个信息报告为准。

车行的许经理表示,他们已经明确车辆交付给了车主,并且有相应的交车照片。只是今天不在店里不方便提供。不过,对于安信公司和车行之间的关系,许经理表示安信只是第三方担保公司。

你认为他们是跟你们车行购车还是跟安信公司购车的?(肯定是跟我们购车啊,安信是属于浙江工行第三方担保公司,明白吧。)但是我看到这个贷款,首付款以外的款项的贷款,里面体现的车辆的卖家是安信公司啊,并不是车行,为什么你们当时是这种模式呢?(那你可以去问一下工商银行为什么允许安信公司是以这样子的合同跟客户签,我们只是很简单,开一个车行,卖一台车。)

这时,朱先生才回忆起来,当时确实有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拍了一张交车的照片,但是拍完之后,车辆是交给了一个名叫林涵的车行工作人员。

朱先生:

兴德宝车行 许经理:

那么,当时是否有人提出过零首付购车的事儿呢?对此,许经理也表示否认。

1所以这“零首付”,是真的零首付吗?一般车行的零首付是怎么操作的,而当事人朱先生他们的零首付购车又有何不同?

按照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的《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也就是说买家是要支付至少20%的首付。因此真正意义的,按规定来说,零首付购车是不可能存在的。一般车行零首付购买,有二种办法,一个是采用提高价格的方法,原来七万的车辆,把价格提到10万,这样消费者按70%去申请贷款就可以申请到全部的购车款。第二种方法是以租代购。消费者每个月以固定的数额作为租金支付给经销商,等租赁期限届满后,车辆的所有权再过户到消费者名下。这样消费者也相当于不需要支付首付。而朱先生遇到的零首付购车更像一个骗局,是采用办理多张信用卡的方式,经销商使用朱先生的信用卡套现用于支付购车首付款。

2因为三年时间没见到车子,车子是否全新就不得而知,购车人心里可能会想,这车子我干脆就不要了,可是能说不要就不要吗?这种情况下,购车人能解除合同吗?

合同的解除一般是符合构成根本性的违约,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而且还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朱先生应当先发函催告经销商要限期交付车辆,期限到了,不交付的,那才能证明经销商已经构成违约。这个时间朱先生就具备起诉解除的条件了。合同一旦解除,那经销商就有义务返还全部款项。

3现在朱先生他们的诉求仍然是,车子在哪里,车子应该不会无缘无故失踪吧,既然是和安信汽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购的车,那应该可以管他们索要车子吧?

朱先生是与安信汽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的, 合同交易具有相对性,安信汽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卖方,是有义务向朱先生交付车辆。但是作为消费者要注意的是,这种分期购车合同中的条款,是不是有约定了,如果逾期偿还分期贷款的,车辆直接可以扣押的,那这个可能又给朱先生提成造成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