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央行在前期山东、广东两省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基础上,决定在上海、天津、辽宁、江苏、湖北、四川、陕西、北京、重庆等9省(市)推广试点。

所谓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可用现有信贷资产即已经放出去的贷款,到央行去质押,获得新的资金,这实质是等于给商业银行提供了一个补充可贷资金的新渠道。从当前看,央行此举意义重大:

一方面,可增加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势力,这次9个省市加上原来2个省,可释放体量巨大的信贷资金,能有效增加信贷资金供给,为“稳增长”提供足够资金“弹药”。

另一方面,央行通过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扩围投放货币方式,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操作有效性和灵活性,可体现较高货币政策操作水平,且不会造成货币信贷投放大起大落,对货币供给起到平衡和稳定作用,避免货币政策过猛给经济带来不利影响。

但是,央行此举真正意图是想借此盘活商业银行存量信贷资产,让商业银行合理调整信贷结构,从而挤出更多资臣财贷款网向“三农”和实体经济,为中国经济止跌企稳创造条件。可具体到商业银行,通过信贷资产向央行质押贷款之后获得的资金可否投向“三农”和实体经济,还真得大打一个问号。一方面,资金逐利本性,加上目前实体经济不景气及“三农”领域投入风险较大,商业银行可能难将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获得的资臣财贷款网向央行及社会各界期望投向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