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价值百亿元的土地,沉寂24年无法开发。一个出逃5年的逃犯,让法庭证词的真伪扑朔迷离。一连串旷日持久的还款官司,令一名画家出身的深圳地产商的事业几近崩盘。

“这些年不露面,老刘给了我不少钱,200万元不止,老赵那边去年也拿给我40万元”。

被深圳公安通缉的逃犯陈靖,在一段视频中谈到了自己逃亡4年间的经历。视频中,这个57岁的中年人看起来很精神,衣冠整齐,完全不像普通人印象中逃犯的样子。

深圳达菲方面表示,这期间,债权方还曾有阻止债务人还款、虚增债务、恶意倒手股权及债权等行为,从而致使该地块的原始主人官司缠身,深圳达菲的实际控制人张雨方2018年10月无奈避走海外,至今未能拿回应有的权利。

深圳达菲方面嗅到了“套路贷”的味道,于是在2018年底以套路贷报案,目前警方正在调查。

在视频资料中,陈靖称,在被通缉潜逃后,仍在配合刘贺超等人向法院提供伪证,以干扰法院判决,从而进一步获取利益。

然而这仅是这个名叫陈靖的人过往经历的冰山一角。陈靖还是深圳一宗逾22亿元非法集资和诈骗案的主要涉案人员。2015年6月9日,深圳宝安警方通报,陈靖等利用深圳金来顺集团有限公司等名义向社会高息借款,并以深圳金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光电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电”)做担保,到期后却不兑付资金,涉嫌集资诈骗罪。陈靖被警方通缉后出逃至今。

涉及黑恶性质的套路贷犯罪活动正处于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风口浪尖。今年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四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包括对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提出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界定了套路贷的定义、常见犯罪手法和依法严惩的方针。

深圳自1992年原特区全面城市化及2004年全面城市化转地之后,这座一线城市中最小的繁华都市到今天早已无更多土地可用,长期以来,大多数地产开发商在深圳只能以旧改为业。在此背景下,因套路贷所导致的土地闲置,实际极大地浪费了土地资源。

政府重拳出击后,这宗深陷纠纷多年而逾期不得开发的百亿元土地或迎来转机。

逃犯陈靖

在现有的工商资料中,陈靖是一个在9家深圳公司担任法人的商人,这也是2012年他与张雨方初次相识时的面目。

在认识陈靖之前,张雨方原本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画家,上世纪90年代下海经商,在深圳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1995年,他通过银行不良资产拍卖,拿下了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凤凰机械城地块,土地面积33万平方米。但此后因该地块周围涉及机场建设、深圳土地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该项目一直未能入市,经年累月产生了资金问题。

到2012年,经朋友介绍,张雨方认识了陈靖。彼时的陈靖身兼多家公司的法人,同时还在香港一家上市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在张雨方眼里,陈靖是一个颇有能力的人,而陈靖在听张雨方介绍了凤凰机械城土地的困境后,当即声称,他可以利用其控制的深圳光电为张雨方提供贷款,协助张雨方解决债务及开发的资金问题。

这对张雨方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基于对陈靖能力的认可,即便在陈靖提出的具体方案中,要求由深圳光电代持项目公司55%股权,同时将另外45%作为质押担保,并要求每年支付20%利息的苛刻条件后,张雨方仍然选择了接受,于2012年12月30日签订《合作协议》,获得了深圳光电提供的5.61亿元贷款。

然而让张雨方没想到的是,他眼中这个事业有成、雪中送炭的陈靖,后来被证明全是假象。

根据后来深圳警方的信息披露,真实的陈靖是一个长期从事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犯罪活动的人。其在担任深圳金来顺和深圳光电法人期间,曾伙同深圳市金融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人刘金卫,利用多家关联公司非法集资超过22亿元。他们向公众宣传金融联是人民银行在深圳组建的电子结算中心,将陈靖包装成一个人民银行办公室前主任的身份,并对外宣称人民银行金融结算中心主任肖广昶在金融联持有股份,以此骗取公众信任。

在2014年之前,陈靖及刘金卫频繁利用其名下工作作为担保,以“工商银行授信6亿”“委托投资理财”“香港上市公司IPO股份代持”“内部筹资放贷”“借款”等虚构名目非法吸取他人存款。

而陈靖用来包装自己,以蒙骗张雨方的香港豪宅、多个房地产项目以及上市公司执行董事身份,后来均被认定是其通过非法手段骗取他人信任再转移到自己名下的。

陈靖们构筑的骗局最终在2015年被警方戳破,陈靖也因此被公安机关通缉。而据张雨方回忆,陈靖在2015年跑路前曾突然通知张雨方,称此前的借款是他与一个名叫刘贺超的人共同提供,并将他们之间的所有债权都转给了刘贺超及谢钰珉。谢钰珉或为刘贺超的外甥。

公开资料显示,刘贺超曾任东莞市东城区委原书记,2006年离职下海经商。其名下拥有多家公司,并拥有东莞旗峰山铂尔曼酒店等多处产业。因其敏感的官商身份,其众多资产均由谢钰珉及刘贺超的女儿刘晓冰、侄子刘汉权等亲属代为持有。

直到陈靖被通缉,张雨方才感觉到自己可能遇上了骗子。在2012年与陈靖达成协议,从陈靖控制的深圳光电实际借款5.61亿元以后,张雨方于2014年12月之前已经向对方偿还了7.4亿元借款,早已超过规定利息。

债权的突然转移,以及陈靖的跑路,预示着张雨方的麻烦才刚刚开始。此后避走海外的他大概不会想到,陈靖这个已经被警方追讨而四处藏匿的逃犯,仍会以其他方式令自己的事业几近崩盘。

套路贷风声

2015年12月,一个名叫赵端耿的人以5000万元借款未还为由,将张雨方旗下深圳达菲等众多公司全部告上法庭,同时查封了项目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深圳中院274号案件”),赵端耿声称他当时通过陈靖担任法人的深圳光电,借了5000万元给深圳达菲等公司,而对方没有偿还。

这场突如其来的官司,逐渐显现出了一张巨大的网,目标直指这位画家商人手中的多处黄金土地。

在此后的庭审过程中,赵端耿表示,这笔借款发生在2013年4月,是深圳达菲与陈靖之间5.61亿元债务中的一笔。赵端耿声称,当时陈靖以自有资金不足以借给张雨方,需要外部融资为由,找到赵端耿、刘贺超、赵海龙、谢钰珉等人,希望能从他们这里拿钱,再借给张雨方。

直到此时,张雨方才意识到,陈靖不过是一个靠“放贷”为生的中间人。由于张雨方自2014年12月前已经向陈靖归还总计7.4亿元,深圳达菲当庭提出异议,认为这笔掺杂其中的5000万元借款实际也已经偿还,并提供了打款记录作为证明。

根据庭审记录,赵端耿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深圳光电与另一家名为深圳中银鹏公司之间签署的《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该协议书指明,根据这份协议书所载,中银鹏公司也欠赵端耿钱,而这笔5000万元,是由深圳光电替中银鹏公司偿还给赵端耿的。

其中最关键的是,赵端耿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由深圳光电法人陈靖亲笔出具的《确认函》,陈靖在该函中明确指出,2013年深圳光电转账的5000万元,是替中银鹏公司向赵端耿还的债,并非偿还深圳达菲所借赵端耿的款项。

陈靖跑路前,原本靠着借款获得喘息之机的张雨方曾努力推动地块开发,2013年11月引入一家名为创东方的基金公司展开合作,由于当时项目公司55%的股权仍在深圳光电名下,故在陈靖跑路后,创东方2015年决定终止合作,并要求张雨方一次性偿还投资及收益共计约7亿元。

此时,接替陈靖处理债务的刘贺超、谢钰珉突然找了过来,声称可以代替张雨方偿还这7亿元,但条件是张雨方需要在一年后偿还11亿元,同时他们还要求张雨方必须签署一份属于“让与担保”性质的《股权回购协议》,把项目公司99%的股权交由刘贺超、谢钰珉方面控制的公司进行代持。签订此份协议后直至目前,凤凰机械城的项目公司深圳市美达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澳鑫隆公司持股99%,达菲科技持股1%,公司法人变更为谢钰珉。

然而,就在深圳达菲积极与多家金融机构洽谈融资方案的关键时期,项目公司股权却在2015年12月28日因深圳中院274号案件被查封。据张雨方回忆,股权被查封后的第一时间,刘贺超、谢钰珉方面对他大加指责,声称因项目公司股权被查封,导致其不能按期收回资金产生巨额损失,要求单方处置项目公司股权以弥补其损失。

张涛表示,深圳达菲之所以欠下这7亿元债务,正是由于陈靖跑路后,接替陈靖掌管项目公司股权的刘贺超、谢钰珉方面一直不配合办理土地手续,致使创东方方面认为合作失去意义,从而提出提前终止合作并收回资金。此时,主动提出可以替张雨方解决偿还创东方资金的,同样还是刘贺超和谢钰珉,再结合2015年12月28日发生的深圳中院274号案件,此时的张雨方终于彻底明白——他认为,自己早已跌入了一个精心编织的套路贷骗局。

此后的事实证明,刘贺超、谢钰珉方面以深圳中院274号案件作为阻却张雨方融资还款的计划是成功的——2016年12月6日,张雨方与刘贺超、谢钰珉方面签署了一份《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深圳达菲总计需要偿还的债务在6年间已经暴涨至22.68亿元之多。

背负了巨额高息债务后,深圳达菲继续推进项目开发,向信达深圳分公司进行融资,信达深圳分公司也高效地向北京总部提出了立项申请并于2016年2月4日取得了立项批复,同意以项目公司股权作为融资工具提供18亿元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张涛原以为,满足了刘贺超、谢钰珉方面的超高利息诉求之后,会获得相应的配合,但因为项目公司控制在刘贺超、谢钰珉手中,张涛没有等来预想的结果。

2017年3月8日,刘贺超、谢钰珉及其关联方郑瑞典等为扩大项目公司债务,利用掌管的项目公司公章签署了4亿元之巨的借款担保合同,2017年8月8日在广东汕尾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项目公司对潮人盛世公司人民币4亿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之后,潮人盛世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项目公司强制执行。

深圳达菲方面称,刘贺超、谢钰珉其实在向张雨方要账的同时,又将权益象征性地卖给了潮人盛世公司,27亿元的转让价潮人投资实际支付了6亿元,此举的目的就是阻却张雨方还款。

至此,土地开发遥遥无期,债务却在滚雪球似的上涨。张涛称,刘贺超、谢钰珉和赵海龙在诉讼期间多次告知他们:“你们省高院的1号案、141号案和中院274号案不用打了,我们跟法院关系很熟,打下去你们稳输,不如把两个项目低价给我们。”

整起事件中,刘贺超、谢钰珉等在纷繁复杂的网络中融入了高度专业的技术障碍。谢钰珉持有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是,谢钰珉先持有一家叫澳鑫隆公司100%的股权,再通过澳鑫隆公司持有项目公司99%的股权。2016年3月,谢钰珉就澳鑫隆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事宜与郑瑞典签署了所谓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深圳达菲方面察觉后立即诉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该转让行为无效。

然而,刘贺超、谢钰珉拿出一份转让价格为10亿元的《补充协议》,深圳市宝安区法院随即向深圳达菲发出补缴诉讼费通知书,仅补缴诉讼费一项就高达500万元。张涛对此质疑:“也许他们明天再变出一份100亿元的协议,法院还要让我按照100亿元补缴诉讼费吗?”

2016年,深圳达菲对谢钰珉提起诉讼,因涉案标的过大,此案件已经从深圳中院移交至广东省高院审理。深圳达菲的诉求是,在偿还合法债务的情况下,对方必须返还项目公司的股权。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的官方表述里,“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而布下这张繁杂网络的刘贺超、谢钰珉、赵海龙和逃犯陈靖等人,依旧时常在富丽堂皇的东莞旗峰山铂尔曼酒店会面,享受酒店VIP待遇的陈靖是刘贺超等人桌上的贵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