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所需资料 :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三)属于丢失或者损毁部分牌证的,还应交回剩余部分。办事流程:受理、缴费→机动车检验点重新照相或申请人提供照片(车不在现场时)→领取受理凭证→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