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能源公布,于2019年12月18日,该公司签订定期贷款协议,就该集团筹措一般营运资金提供金额2300万美元的贷款。贷款的年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加 2.8%。提供予该公司的贷款将于动用该贷款后分 5 期偿还,于首提款日起计第 12 个月偿还 10%的贷款金额、于首提款日起计第 18 个月偿还 20%的贷款金额、于首提款日起计第 24 个月偿还 30%的贷款金额、于首提款日起计第 30 个月偿还 30%的贷款金额,及于首提款日起计第 36 个月偿还余下 10%的贷款金额。
根据贷款协议,假如岑氏家族未能成为该公司最大单一实益股东;或拥有该公司少于 30%已发行股本,或不再控制该公司,该项贷款将会被取消,所有未偿金额将会即时到期并需即时偿还。
于本公告日,岑氏家族合共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共约 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