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条件:

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本科学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均可申请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

申办流程:

1、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如实填写农村信用社提供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入学通知书或高校出具的同意贷款证明;

(二)高校缴费通知;

(三)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及帐号;

(四)贷款申请人及担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农村信用社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农村信用社签订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4、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为保证贷款专款专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以学费贷款为主。贷款由农村信用社直接划入学生就读高校指定帐户(经农村信用社同意,生活费贷款可直接领取现金)。

5、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方式等贷款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及时与农村信用社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

6、贷款终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农村信用社有权决定终止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

(一)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中途退学、被开除、失踪、死亡者;

(三)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

(四)出现其它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

利息算法:

借款学生通过农村信用社申请的助学贷款,在大学就读期间,贷款所产生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以后,从毕业当年的九月起,将按照央行同期规定的基准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