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中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其次,增值税是价外税,在取得收款时,应将收款区分收入与应交增值税分别入账,这样能正确核算业务收入;当应交增值税免税时,属于一种国家补助性质的利得,按会计准则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的增值税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r 会计处理: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