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消息,海航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以国家开发银行为牵头行及代理行,以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银行为初始贷款人组成的银团签署贷款协议,由公司向银团申请贷款共计40亿元人民币。

公告指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以国家开发银行为牵头行及代理行,以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初始贷款人组成的银团签署《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流动资金贷款联合授信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协议”),由公司向银团申请贷款共计40亿元人民币(8家银行各提供5亿元人民币)。

公告显示,此次贷款期限为3年,其中前2年为宽限期。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年利率 4.75%,在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执行利率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