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股东会议召开要求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的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新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流程及准备资料

(一)、会前准备工作

确定会议召集人及其职责

1. 会议召集人: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出资最多的股东。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由股东组成的公司筹备组为会议召集人。

2. 会议召集人的职责: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审议股东提请的议题。

3. 发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议题)

(二)、股东会会议议程 由会议召集人负责:

1. 介绍会议组织机构(股东会构成、成员,董事会、经理层设臵);

2. 《公司筹办情况、设立费用使用情况报告》;

3. 提请决议《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

4.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董事会成员;确定董事会成员的报酬;

5.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监事会成员;确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

6. 表决通过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7. 委托XXX 办理公司公司登记注册及领取营业执照等事项。

注:

1.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时,请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会议筹备组。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将授权委托书于会议召开前1天交会议筹备组。

2. 参考法律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目标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及目标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相关职权。

(2)董事会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十四冶推荐3名,博盛投资推荐2名。董事长1名,在十四冶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副董事长1名,在博盛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3)监事会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2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由博盛推荐,并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两名监事分别由十四冶推荐和目标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担任。

(4)经营管理班子(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在十四冶推荐的人选中聘任;可设副总经理2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在双方推荐的人选中聘任。目标公司设总工程师1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在十四冶推荐的人选中聘任。

第一次股东会议召开的要求,是由出资最多的股东的来召开的,并且有着相关的权利能够行使。第一次的股东会议,内容需要确定股东会的一些后续事项规定。并且对于监事会等监管都需要确定,这也是后续股东会能够定期进行并维持的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