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1〕12号)要求,为规范有序做好2021年惠阳高级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在惠阳区内小学毕业的惠阳区户籍学生;


  (二)居住地在惠城区的惠阳区干部职工子女;


  (三)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四)因惠阳高级中学地处惠州市惠城区,其中的225个招生指标由惠州市教育局统筹招收惠城区生源。


  二、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2021年6月19日~20日。


  (1)惠阳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其监护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就读小学申报,并填写《2021年惠阳高级中学积分入学申请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2)居住地在惠城区的惠阳干部职工子女由其监护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填写《2021年惠阳区干部职工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三、录取办法及程序


  采取“积分入学”按批次录取办法,招生批次及程序如下: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在惠阳区内小学毕业的惠阳区户籍学生;


  第二批: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及居住地在惠城区的惠阳干部职工子女。


  (二)积分入学程序




  3.录取通知。8月2日~3日,学校通知已被录取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领取告知书。8月4日~5日,第一批学生或其监护人到原毕业学校领取入学告知书,第二批学生或其监护人到区教育局教育股领取入学告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报到注册。被录取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包含高层次人才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我市驰援湖北医务防疫人员子女等,其入读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法定监护人的单位公函及户口本、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