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称,其获悉上海某公司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名涉嫌非法集资,并利用其客户个人的名义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消费贷款归集资金。对此,上海银监局及时对辖内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项稽核调查。检查发现,辖内部分机构存在对借款人收入情况贷前调查未尽职、未采取有效措施监控贷款资金用途、信用卡现金分期资金被用于非消费领域等问题。

经过规范的法定程序,上海银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辖内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计处以罚款1040万元,对2名银行业从业人员予以警告,并责成相关机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内部严肃问责。

具体来看,宁波通商银行等4家银行均因在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后,未对部分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而被处罚。上海浦发银行南汇支行也因对其办理的部分个人消费贷款,未采取有效手段跟踪检查贷款用途,处以罚款50万元。

另外,渣打银行上海分行因办理某个人贷款业务,未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被处以罚款40万元。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因部分个人贷款业务存在借款人收入情况贷前调查未尽职、未严格执行支付管理规定、未采取有效方式跟踪检查贷款资金使用,而被罚150万元。

而在信用卡业务方面,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农业银行上海曲阳支行都存在某信用卡专项分期业务资金用途核查未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问题。浦发银行上海分行还存在对部分信用卡现金分期申请人收入核定不尽职、部分信用卡现金分期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的问题,被处以罚款150万元,农业银行上海曲阳支行则被处以罚款50万元。除此之外,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对部分信用卡汽车分期资金用途核查未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

据披露,上海银监局结合整治市场乱象相关工作,下发风险预警通报和业务管理风险提示,要求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制度安排、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紧盯关键制度、关键问题和关键人员,切实提高制度执行质效,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上海银监局将根据工作部署,在支持和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消费信贷业务的同时,加大对假借消费金融之名实施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上海银监局还表示,广大金融消费者应进一步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使用消费贷款资金,不要被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和所谓的“高额回报”所蒙骗,不因违规借贷而影响个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