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8月30日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提取人范围:职工及其配偶;第(二)提取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和即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可见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装修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房子有你父母的名字,可以申请偿还贷款本息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