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可以委托央企支付。债务人委托第三方付款,是需要第三方盖章的。债务人与第三方订立委托合同的,需要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才成立。而债权人接收款项时,也可以核对委托合同上的印章来予以确认。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我个人觉得,欠款人可以委托央企支付。欠款可以委托央企代还,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按照合同,民企和公民个人可以依法向央企追收欠款,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建议你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