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重新恢复“商转公贷款”。

记者10月1日获悉,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1日起恢复开展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可自主选择贷款受托银行办理;转为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由建行福建省分行试行办理,待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到其他贷款受托银行。

如有疑问,公众可登录福建省直公积金中心网站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