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关于分期付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二、如何定义分期付款


信用卡就是采用分期付款的形式,那到底什么是分期付款呢?分期付款的定义是怎样的?


分期还款--是指将有多次还款,偿还的本金和利息被分摊到每期的还款中。分期付款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的产品交易上。如成套设备、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机械设备等产品的出口,也可以用于归还安心贷的贷款。分期付款的做法是在进出口合同签订后,进口人先交付一小部分货款作为订金给出口人,其余大部分货款在产品部分或全部生产完毕装船付运后,或在货到安装、试车、投入以及质量保证期满时分期偿付。